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
(三)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五、专业名词解释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新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兰州新区党工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新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新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新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新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新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
(四)负责新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新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新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并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八)负责组织新区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新区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新区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新区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新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新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新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对各园区、镇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新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信访案件及城市规划内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行为。指导园区、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新区辖区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新区土地储备工作,编制新区土地储备规划,拟订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对新增的建设用地进行统一征用储备。负责组织指导新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定新区土地征收政策,制订补偿标准并督促落实;负责制定新区土地利用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七)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责转变。新区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依法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区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一是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新区应对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新区自然资源局、农林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二是新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2.与新区农林水务局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自然资源局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各项要求,按照农林水务局行政管理意见,负责新区林地、草原、水域、湿地、水利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区自然资源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基础设施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环境与矿产管理科;2个部门管理机构,分别为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和兰州新区土地征收储备管理中心。
新区自然资源局共核定工作人员85名。其中8个内设机构核定工作人员41名,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核定工作人员35名,兰州新区土地征收储备管理中心核定工作人员9名。
2021年底,新区自然资源局(含不动产登记局、土地征收储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总计57人,其中在编人员21人,聘用人员36人。
三、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入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165356.9194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48923.72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16433.1994万元,同比增长237.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1186.0823万元。
1.人员经费1078.92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7.7216万元;津贴补贴60.72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6.6499万元;住房公积金40.05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0.2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3.40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1.21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301万元。
2.公用经费107.16万元,其中办公费15.55万元;邮电费8.83万元;差旅费20.65万元;公务接待费0.9536万元;培训费4.0962万元;福利费8.34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租赁费6.6万元;印刷费2.85万元;其他交通费35.7851万元。
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1186.0823元,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948.62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237.4623万元,同比增长25.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人均工资预算增加,另单位新进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三)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5245.2971万元。
1.五线测绘费700万元。
2.五线核放费300万元。
3.兰州新区自然资源数字化协同治理项目280万元。
4.兰州新区高铁枢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8.6万元。
5.勘测定界费200万元。
6.兰州新区全域生态修复规划方案200万元。
7.基础地形图测绘200万元。
8.自然资源统一确权200万元。
9.兰州新区高铁商务区概念规划190万元。
10.兰州新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159.3311万元。
11.征地拆迁工作经费150万元。
12.兰州新区中心城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148万元。
13.兰州新区西南片区文化旅游功能区规划145万元。
14.兰州新区“多规合一”实用性示范村/试点村村庄规划(补充)140万元。
15.土地出让评估费136.87万元。
16.兰州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123.7万元。
17.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实施评估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118.95万元。
18.《兰州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及专题研究》114.8万元。
19.兰州新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108万元。
20.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90万元。
21.兰州新区水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90万元。
22.兰州新区高铁商务中心区城市设计90万元。
23.兰州新区职教体育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80万元。
24.兰州新区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安置房房地一体确权调查测量项目60.8万元。
25.档案标准化整理及数字化项目60万元。
26.兰州新区“多规合一”实用性示范村/试点村村庄规划59.52万元。
27.精细化工园区地质勘察59万元。
28.兰州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56万元。
29.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53.4万元。
30.土地执法监察及普法宣传经费50万元。
31.兰州中川机场东飞行区东南角综合市场对下滑台信号影响仿真评估50万元。
32.兰州新区规划维护(2019年)49.8万元。
33.兰州新区城市矿产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45万元。
34.兰州新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45万元。
35.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评价系统44.78万元。
36.兰州新区规划维护(2018年)43.8万元。
37.兰州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39.85万元。
38.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35万元。
39.兰州新区南部片区场地平整及竖向高程优化方案35万元。
40.兰州新区核心区控规编制单元规划30万元。
41.兰州新区城乡融合发展规划30万元。
42.兰州新区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24万元。
43.兰州新区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费20万元。
44.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及安全生产宣传经费20万元。
45.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20万元。
46.精细化工园区西区、矿产产业园区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20万元。
47.202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图纸制作20万元。
48.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编制费用19万元。
49.兰州新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发建设项目15.986万元。
50.兰州新区易地搬迁和移民安置专项规划15万元。
51.兰州新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10万元。
52.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新增耕地录入举证10万元。
53.兰州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灾害风险评估9万元。
54.兰州新区人口发展研究8.55万元。
55.制图费5万元。
56.购买2022年度不动产权证书1万本、证明1万张4.76万元。
57.不动产大厅工位办公桌椅购置2.4万元。
58.不动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权籍系统专线费用1.4万元。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5245.2971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4780.10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465.1971万元,同比增长9.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58925.54万元。
1.征地拆迁资金(包含机场三期征地拆迁)40000万元。
2.收回土地使用权退还土地款20000万元。
3.耕地占用税20000万元。
4.乾川东南片区土地开发项目20000万元。
5.职教园区A区土地开发项目15000万元。
6.耕地开垦费14000万元。
7.土地整理及场地平整项目资金10163.37万元。
8.棚改项目征拆资金7500万元。
9.2022年偿还棚改项目征拆贷款本金及利息6741万元。
10.兰州新区南部综合产业片区土地整理5521.17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58925.54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3195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15730.54万元,同比增加267.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
1.具体分类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7.16万元,其中办公费15.55万元;邮电费8.83万元;差旅费20.65万元;公务接待费0.9536万元;培训费4.0962万元;福利费8.34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租赁费6.6万元;印刷费2.85万元;其他交通费35.7851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7.16万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5.95万元。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相比增加31.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二是2022年公务用车租赁费预算增加;三是增加“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权籍系统专线1条;房产数据专线1条,租赁费预算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832.835万元。
1.兰州新区职教体育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80万元。
2.兰州新区城市矿产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45万。
3.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90万元。
4.兰州新区核心区控规编制单元规划30万元。
5.兰州新区城乡融合发展规划30万元。
6.兰州新区“多规合一”实用性示范村/试点村村庄规划(补充)140万元。
7.兰州新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45万元。
8.兰州新区自然资源数字化协同治理项目280万元。
9.兰州新区水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90万元。
10.复印纸2.83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现场勘查、市内因公出行、机要文件交换、日常工作检查巡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和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决算编制情况梳理确定评价对象,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以设定的绩效目标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部门职责等为依据,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通过评价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求的情况。
(2)通过科学规范制定管理制度有效地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
(3)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重点项目1个,为档案标准化整理及数字化项目。
项目概况:经初步统计,2011年-2022年,我局除征地拆迁档案之外的业务档案约100000份、A4页约3000000张、A3页220000张、蓝图蓝图及超A3以上大图约10000张,2020-2022年文书档案约12300份。
立项依据:根据《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对本单位在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能反映本单位工作和活动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不同形式的载体材料进行归档。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声像(录音、录像、照片、光盘等)、电子等文件材料。
项目总目标:通过档案整理、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等,进一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数字化。同时,便于管理和查阅,提高工作效率。
年度绩效目标:1.分年度整理2020年-2022年文书档案和2011年-2022年除征地拆迁档案之外的业务档案。2.根据财政预算资金,按档案整理进度支付档案整理费。
四、“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公务接待费0.9536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0.47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0.48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整合,工作职能增加,公务接待人数、次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10.5万元,主要原因是租赁车辆相关费用计入其他交通费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3日
兰州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