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监察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03/03/ 17:47 来源: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兰州新区监察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中共兰州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兰州新区监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监工委)为省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兰州新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区巡察办),是兰州新区党工委工作机构,为正处级,设在纪工委。

  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巡察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兰州新区党工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新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新区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新区党工委工作部门、新区党工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园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新区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新区党工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协助新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四)负责新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新区党工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新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新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新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新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新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新区纪检监察相关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新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新区党工委巡察机构、园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省纪委监委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立情况。新区纪工委成立于2011年2月,2019年1月,按照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兰州新区监察工作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为省监委派出机构,与纪工委合署办公。

  (二)内设机构与干部队伍整体情况。根据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印发兰州新区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发[2020]6号,以下简称“三定”规定),新区纪工委监工委机关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信息技术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和宣传教育室,信访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第六审查调查室、巡察办。新区组织部依据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兰州新区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核定纪工委监工委人员编制56名,巡察办10名。

  2021年末委机关共有干部56名,其中在编54名,聘用2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42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增减变动说明:2022年预算收入比2021年增加86.89万元,增长6.47%,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项目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42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69.8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4.8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8.7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6.03万元。

  增减变动说明:2022年支出预算比2021年加86.89万元,增长6.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了纪检监察案卷档案、文书档案整理和办案车辆租赁两个项目,相应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9.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6.89万元,增长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根据工作安排新增了纪检监察案卷档案、文书档案整理和办案车辆租赁两个项目,相应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27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9.89万元,增长4.08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5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7万元,增长30.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了纪检监察案卷档案及文书档案整理和办案车辆租赁两个项目,相应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三、“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2.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接待上级单位的接待费用支出。本年预算比上年度增加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总体工作计划,预计接待30批次、300人次之内。

  3.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年一致。

  4.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4.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5.培训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6.会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2022年,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上、新区相关规定精神,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不断降低行政成本,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8.22万元,其中:办公费8.55万元,印刷费2.85万元,邮电费10.83万元,差旅费25.65万元,维修费0.5万元,培训费5.75万元,福利费9.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其他交通费40万元。

  增减变动说明:2022年度预算安排我委的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度增加28.26万元,增长28.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他交通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77.0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68.15万元,专用设备91.3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个、套等)17.52万元。本部门无自有车辆。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非税收入。

  八、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新区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

  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委专门对预算项目、金额、必要性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价结果为预算合理,内容真实,符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委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收入。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见附件)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见附件)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

  附件:1.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表

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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