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03/03/ 15:47 来源: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新区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新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根据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新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开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新区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同境内外各类经济团体及工商企业、金融组织、商务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的联系,组织开展各类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活动;承办新区管委会组团赴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洽谈等相关工作。

  3.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编制新区投资指南、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宣传资料;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信息工作及网络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各园区及有关部门(单位)、企业的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

  5.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分解、考核等工作;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承担新区经济合作部门的人员培训。  

  6.负责新区会展活动组织工作,承担新区在境内外举办各类项目洽谈会、经贸展会的组织、联络、洽谈、协调工作。

  7.负责区域性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新区方的组织工作和省内都市经济圈等区域经济技术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新区与国内友好城市经济技术合作的联络与交流工作。

  8.负责新区招商引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合同履约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在建设、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9.负责研究制定推进重大签约项目落地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对项目落地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报告项目落地进展情况,以及影响项目落地推进的原因和事项。

  10.承担兰州新区“兰洽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兰洽会”筹办期间兰州新区方面的有关工作。

  11.负责境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商引资项目的对接、服务工作。

  12.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2021年末共有机构数1家,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家,内设机构6个,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联络协作科、项目推进科、经合一科、经合二科、经合三科。核定工作人员28名。

  (三)人员情况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2021年末实有人数26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7人,聘用人员13人。正县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二级调研员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科员9名,工勤2名。

  二、部门预算表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共有8张表格,分别是: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29.34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100%。

  1.具体分类支出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29.34万元。基本支出625.34万元,占67.29%;项目支出304万元,占32.71%。

  2.增减变动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29.34万元,基本经费较2021年增加78.37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劳务费和职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及公积金、采暖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增加。项目经费较2021年减少33.9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因疫情影响减少了外出招商推介次数,2022年进一步优化了招商方式,适当增加网络招商,故2022年招商展会及重点项目协调经费预算做了相应调整缩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25.34万元,比2021年增加78.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536.43万元,公用经费为88.91万元。

  1.具体分类支出

  人员经费536.4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91.44万元、其他生活补助256.28万元、个人取暖补贴13.27万元、津贴补贴39.72万元、聘用人员基本工资74.5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26.0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8.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61万元、工伤保险0.19万元、公住房公积金19.09万元。

  公用经费88.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39万元、办公费3.9万元、印刷费1.3万元、邮电费5.46万元、差旅费16.38万元、劳务费7万元、维修费(财政专网)1.5万元、福利费3.98万元、培训费1.79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

  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聘用人员人数有所变动,单位在职人员相应的工资及公积金、采暖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增加。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有所增加,2022年的预算基本支出按照财政预算批复列支在基本支出的功能科目下。三是主要原因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产业配套不断完善,客商企业大批量、高频次来新区考察,客商接待量大加之油价逐年增涨,故增加了其他交通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费(财政专网)、租赁费、福利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40.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聘用人员人数变动,单位在职人员相应的办公经费、福利费、差旅费等有所增加;二是受财政决算系统逻辑公式限定,租赁使用车辆运行费及租赁费无法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统一列入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中反映。

  (四)三公经费及培训费

  2022年三公经费8.6万元。

  1.具体分类支出

  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车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8.00万元;我单位预算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1.79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比2021年增加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增加0.6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三公经费变动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公务接待费未列支出。培训费比2021年度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用按照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1.5%计提,计提数据为预算编制年度上一年度年末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经济合作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经济合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6万元,主要为复印纸购买。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为招商引资专项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对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对预算,进度依照规定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政府采购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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