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2022/03/03/ 15:38 来源: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1.预算收入具体分类说明

  2.基本支出说明

  3.基本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4.项目支出说明

  5.项目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

  1.“三公”经费具体分类说明

  2.“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四、2022年基金预算说明

  五、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兰州新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动新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推进新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拟订兰州新区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拟订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公共技术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政策,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相关的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四)研究兰州新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五)负责申报甘肃省科学技术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产业化政策,推进科技产业基地的建设。

  (六)负责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

  (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八)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九)负责兰州新区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新区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新区科技外事工作,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负责统筹新区大数据平台与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相关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大数据信息资产开发应用与交易,进一步推动信息产业发展,推进兰州新区信息化及智慧城市建设。

  (十一)负责协调推进新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和人员培训。

  (十二)对接联系省、市科协,承担相关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进一步推进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兰州新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科技发展局内设4个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科技发展局2021年末共有机构数1家,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家。截止2021年底工作人员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挂职副局长1名,副调研员1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6名,一般干部10名。在编人员12名(含挂职领导),聘用人员10人。

  三、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入

  2022年部门预算总数12346.58万元。

  1.具体分类说明

  (1)人员经费459.8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为119.47万元(含在编人员工资,在编人员的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人员取暖费);个人补助(绩效工资)2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9.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1.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95万元;聘用人员基本工资53.22万元;住房公积金14.88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31.27万元。其中办公费11.54万元;邮电费0.80万元;印刷费0.80万元;差旅费4.50万元;培训费1.87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福利费3.11万元;维修费(财政专网)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公务用车及车辆租赁费6.80万元。

  (3)项目经费11855.44万元,其中2022年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运营费1000万元;2022年孵化大厦租赁运行费4921万元;新区智慧城市政府购买服务费5204.44万元;兰州新区化工片区产业项目引进技术服务费280万元;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固废、废气处理关键环节问题研究项目150万元;科技创新领域评优评先评审费0.70万元;科技奖励资金200万元;兰州新区第二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50万元;2020、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费用费20万元;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费用10万元;兰州新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费9.80万元;甘肃省兰州新区国家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申报书编制费9.50万元。

  2.基本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1)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491.14万元。2022年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聘用人员人数变动,单位在职人员相应的工资及公积金、采暖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增加。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有所增加。

  (2)2022年的预算基本支出按照财政预算批复列支在基本支出的功能科目下。

  3.项目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一是2022年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租赁费4921万元,主要用于新区产业孵化大厦租用;

  二是2022年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运营费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00万元,产业孵化大厦运营费主要用于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运营管理,采用委托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安保服务、电梯维保服务、消防维保服务以及大厦日常供水、供电、供暖、网络、设施设备与外围区域的维修保养等各项日常工作以费用包干形式(不含其它原因发送的费用)进行预算,总金额1000万元。

  三是智慧城市购买服务费为5204.44万元,通过购买新区新型智慧城市服务,全面提升兰州新区政府管理效能、城市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服务内容包括电子政务外网、eLTE无线政务专网、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时空信息服务平台、统一物联网管理平台、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一期、政务服务联动审批系统、协同办公系统、智慧医疗及其他已经项目终验提供服务项目。

  四是兰州新区化工片区产业项目引进技术服务费280万元,根据新区党工委在《关于同意我局与兰州大学签订兰州新区关于同意我局与兰州大学签订兰州新区精细化工片区产业项目研究及引进技术服务合同并追加合同经费预算的请示》上的批示精神,履行《兰州新区精细化工片区产业项目研究及引进技术服务合同》规定,促进兰州大学在助力化工园区精准招商、促进相关企业向兰州新区集聚、完善和优化新区化工产业链等方面继续为新区做贡献(含项目委托审计费、绩效评价费)。

  五是科技创新领域评优评先评审费0.7万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区科技创新领域评优评先工作开展评审,为保证评优评先公平公正,参照省市做法,对科学技术贡献进行专业性评审。

  六是科技奖励资金200万元,依据《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修订)实施细则》《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修订)》等文件要求执行。进一步支持区内企业搭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和检测中心等创新平台,激发企业研发活力。

  七是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固废、废气处理关键环节问题研究项目150万元,该项目对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固废、废气处理关键环节问题研究项目给予科技扶持资金支持,项目将依托兰州大学技术服务团队,紧跟化工园区产业发展、企业落地新形势,持续升级园区污水、固废、废气处理等安全环保管理技术,保障化工园区高质量快速发展。

  八是兰州新区第二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50万元,2021年5月兰州新区成功获批第二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用于组织开展新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人才发展、市场开发等系列科技资源和培训服务,围绕企业发展、人才引进、成果转化,举办特色论坛、项目路演、成果展演﹑银企对接、科技招商等活动。

  九是2020、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费用2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科技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为试验区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科技服务,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与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合作,服务内容包括对新区企业进行摸排走访,指导企业逐步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硬性指标建设,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点事项及政策指导,重点企业上门精准培育等。

  十是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费用10万元,包括对新区各企业摸排走访不少于30家,指导企业逐步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硬性指标建设,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点事项及政策指导,重点企业一对一培育不少于2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总数不少于20家等。

  十一是兰州新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费9.80万元,按照《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和甘肃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的通知》、《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兰州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意见》,科技局启动编制《兰州新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十二是甘肃省兰州新区国家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申报书编制费9.50万元,为落实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通知》(国科高函﹝2011﹞197号)精神,省科技厅通知:拟推荐兰州新区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4.项目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8982.5万元,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11855.44万元,与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相比增加2872.94万元,同比增加24%。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预算项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

  1.具体分类说明

  2022“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5万元,同比减少3.6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无自有公务车辆,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且公务接待的预算逐年压减。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4.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四、2022年基金预算说明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2022年初,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的公务用车,保障车辆的基本运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为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5204.97万元。其中;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5202.44万元;复印纸0.525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八、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对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对预算,进度依照规定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政府采购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对预算项目按要求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面优化绩效目标设定,提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推动加强和改进绩效工作,强化绩效目标审核,通过预算目标填报、预算科室审、最后通过新区财政局邀请的第三方绩效评价专家最终审核、确保绩效目标设定优质、合理。对绩效目标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打造绩效目标样本,经评审论证完普后的绩效目标整理为精品样本,为同类成相似的项目在绩放目标编制时提供借鉴,大大提高了项目绩效目标编报时效及质量(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附表: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

2021年3月3日

兰州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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