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2022/01/27/ 11:22 来源: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推进。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兰州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让社会及时了解市场监管业务,把市场监管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

  二是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兰州新区官网、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今日头条号、微信公众号等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36篇,媒体累计采用1400多篇次,其中央视朝闻天下、人民网、学习强国等媒体采用32篇,省电视台、甘肃党建等省级媒体采用38篇。我局今日头条页面访问量13万人次,累计阅读量达到61.53万余次,局微信公众号页面访问量3.8万余人次。较好的对市场监管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相关会议、安全提示等进行宣传,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各类信息,促进了政务公开开展。

  三是实施“放管服”改革。今年借鉴先讲经验,搭建企业开办“一网办”智能审批系统,实现企业开办6个环节“一窗办、一网办、一次办、一日办”。全省率先推行印章刻制政府买单,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累计为企业减少费用逾100万元。推行“一照多址”“证照分离”全覆盖及住所承诺制改革,与兰州、白银协商签署“一照多址”三地跨区域互认机制,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双创”活力。2021年新增市场主体5427户,同比增长15.57%。截至2021年年底,新区实有市场主体27585户,其中企业15377户,个体12007户,农专201户,同比增长15.60%。优化调整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扩大免罚范围,为新区经营者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做出了努力。

  四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等工作。我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消杀用品等质量和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宣传,督促提醒市场主体和消费者落实防控和复工复产,促进新区市场秩序有效运行。

  五是推进重大民生信息公开。将质量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等纳入重点领域,对监管工作动态、食品药品抽检信息、质量安全公告等信息进行公开。健全抽检监测及问题导向机制,创新方式开展“你点我检”“现来现检”及抽检网络投票等活动,提升抽检的精细化水平。完成监督抽检1173批次,合格率95.91%;快检19881批次,阳性率0.31%;实施评价性专项抽检355批次。2021年特种设备年平均隐患率0.16%,在用电梯综合管理781.16分,连续三年在全省15个市州排名第一。

  六是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231批次1847户,抽查结果在 “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全部公开。开展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企业等专项检查6次,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86批次,合格率96.5%,开展煤质抽检,通过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今日头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公开煤质抽检结果12批次,公开企业标准评价结果11条。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佛慈制药获得“第七届省政府质量奖”,佛慈、兰泵、华科电工获评“甘肃好品牌”最具影响力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有关信息均依照要求予以公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信用中国(甘肃)公示行政处罚信息80户(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9876户(次)。严格管理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8次,标记经营异常状态1272次;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引导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移出经营异常名录70次,恢复异常状态304次。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警示8条,消费投诉报告2份,特种设备监管报告2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随着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相关信息的公开时效性、内容更新保障方面还存在不足。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存在政策解读机制不健全,解读内容过于简单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成效。完善和加大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开展。利用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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