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7/ 11:03 来源: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区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兰州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将其作为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途径,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政务工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并建立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进一步修订《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章提出工作要求。修订《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对政务信息报送等纳入绩效考核,完善政务公开系列制度,有效保障了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公开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1年,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兰州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并及时做好解读方案的公开。主动在“兰州新区门户网站”“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专栏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动态和政策333条;在“重大民生信息”板块“生态环境”专栏公开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12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12次,公开其他生态环境信息10次;在“放管服改革”专栏主动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公告121次。2021年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新区网站做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全本受理公示65次,共96个项目,拟批复公示82次,共96个,批复公告11次,共121个项目。积极运维好“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平台,2021年发布信息375条,累积关注人数209人,阅读量881次。2021年受理群众电话举报、网民留言、“12345”民情通等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信访投诉案件111起,均已办结,调处率、办结率、回访率达到100%,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将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转移许可、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审批、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涉及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延续和变更等信息及时在兰州新区政务服务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开。结合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双随机执法抽查结果在“互联网+监管”系统等网站进行公开,监管对象、执法处罚情况等在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及时进行政务公开,做到公正、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还不够,公开的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政务信息的知晓率、时效性和针对性需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需要不断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主动公开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深度广度。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做好政务信息及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作用,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四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有关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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