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兰州新区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兰州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兰州玛雅鸿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2022/01/12/ 10:26 来源:兰州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兰州玛雅鸿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何期亮、王雪霞、龚德芳、杨冬钰诉你单位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注册地址无人办公,根据有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兰新劳人仲案字(2021)第304号、330号、331号、356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调解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上午8时30分,开庭地点为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庭,联系电话:0931-290320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兰州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被申请人注意事项

  1.请准时按照《开庭通知书》的通知时间到兰州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参加庭审,开庭后30分钟内未到庭,则视为放弃相关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

  2.参加庭审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确认书(以上文书除身份证外均加盖单位印章);

  3.相关证据材料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如需退回,经当庭质证后可予以退还;电脑、手机截屏、照片等电子数据需打印为纸质版,录音、录像等电子数据需刻录至光盘当庭提交;如当庭需证人出庭作证,需开庭前3个工作日向本委提交《证人出庭申请书》并提供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人出庭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兰州新区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新区头条
返 回
顶 部
返 回
顶 部

版权所有:甘肃省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陇ICP备17002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