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兰州玛雅鸿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兰州玛雅鸿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何期亮、王雪霞、龚德芳、杨冬钰诉你单位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注册地址无人办公,根据有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兰新劳人仲案字(2021)第304号、330号、331号、356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调解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上午8时30分,开庭地点为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庭,联系电话:0931-290320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兰州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被申请人注意事项
1.请准时按照《开庭通知书》的通知时间到兰州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参加庭审,开庭后30分钟内未到庭,则视为放弃相关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
2.参加庭审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确认书(以上文书除身份证外均加盖单位印章);
3.相关证据材料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如需退回,经当庭质证后可予以退还;电脑、手机截屏、照片等电子数据需打印为纸质版,录音、录像等电子数据需刻录至光盘当庭提交;如当庭需证人出庭作证,需开庭前3个工作日向本委提交《证人出庭申请书》并提供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人出庭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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