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发文机关: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9-18
  • 标       题: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废止《兰州新区高中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新政办发〔2021〕46号
  • 发布日期:2021-09-18
  • 主  题  词: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废止《兰州新区高中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1/09/18/ 18:01 来源: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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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新区各国有集团公司,省属驻区各单位:

  为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新区实际,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第15条“规范性文件应当标注有效期限,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名称冠以‘试行’的不得超过2年”的规定,经兰州新区2021年第33次管委会会议同意,决定对《兰州新区高中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2016〕235号)予以废止。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新区各公办高中学校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普通高级中学收费政策的通知》(甘价费〔2008〕202号)规定标准,按学校类别依法规范收取有关费用。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废止《兰州新区高中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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