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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兰州新区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7/12/ 11:06 来源: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各园区管委会,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新区各国有集团公司:

  为全面有序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切实提升兰州新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兰州新区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   

兰州新区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高兰州新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摸清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底数,进一步消除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甘建城〔2021〕80号)要求,结合兰州新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重要指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加快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1.2021年12月底前,新区各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基本完成全新区范围内各自领域以地下市政设施为主、包括相关地面设施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隐患治理措施和计划。

  2.2022年12月底前,根据隐患台账、隐患治理措施和计划,推进隐患风险整治工作。统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兰州新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3.2023年12月底前,要结合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及老旧设施改造等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基本消除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

  4.2025年12月底前,要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形成合理可行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建设效率明显提升,风险隐患及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得到显著提升。

  三、部门职责

  1.新区城建和交通局:牵头做好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做好普查单元的划分、单元编号等工作;负责督促城市燃气、供热管线及附属设施(含窨井盖),地下综合管廊、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等其他设施的普查、隐患整治和监管工作。

  2.新区农林水务局:负责督促指导新区给水、中水、雨水、污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含窨井盖)的普查、隐患整治和监管工作。

  3.新区经济发展局:负责督促指导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新区广电通信、电力管线及附属设施(含窨井盖)的普查、隐患整治和建设管理工作。

  4.新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做好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将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做好地下管线路径批复工作,避免和减少反复开挖。

  5.新区科技局:负责做好新技术在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推广应用;指导地下基础设施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和完善。

  6.新区公安局:负责做好公安“全球眼”、交通信号、电子警察线缆及其附属设施(含窨井盖)的普查、隐患整治和建设管理工作。

  7.新区财政局:负责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提升、运维的资金保障工作。

  8.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9.新区各园区管委会:负责配合做好各自辖区道路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及时上报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

  10.新区各国有集团公司:负责各自承建、维养道路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普查、隐患整治和建设管理工作;市政集团负责做好地下三维管线信息管理平台的优化升级,建立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

  11.新区各管线运维单位:具体负责各自运维职责内的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含窨井盖)普查、隐患整治和建设管理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设施普查,消除安全隐患

  1.划分普查单元。本次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范围为兰州新区市政道路,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通道以及道路管理范围内地下属于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城市道路地下市政设施普查以园区为行政区划单位,以道路为普查单元,科学编制普查单元编号,各普查单元要无缝衔接,全面覆盖普查区域,形成标有全部普查单元编号的普查区域图作为展开普查工作的依据性技术文件。(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新区城建和交通局、市政集团、城投集团、农投集团、石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2.普查内容。包括给水、中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力、广电通信(含军用电缆)、综合管廊、工业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含窨井盖)等;人行地下通道、城市地下道路、地下铁道、地下停车场、地下交通枢纽等地下交通设施;人防工程、地下河道、其他地下工程以及地下废弃工程等其他地下基础设施。要摸清地下基础设施位置、运营、权属、经营单位、建成和使用年限、敷设方式、管材、长度、隐患问题等基本属性信息,形成台账。普查范围内经物探查明有废弃工程时,需单独列出普查信息表,说明该地下工程的性质、概况、特征、范围,报请相关单位鉴定,确定对道路及其下部市政设施的影响,明确处理方式或结论。(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新区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农林水务局、市政集团、水务集团、城投集团、农投集团、石投集团,各供热单位、新区燃气公司、新区管廊公司、国网新区供电公司、各通信运营商;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3.建立完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采集、更新、利用、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构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综合数据库,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实现基于数字孪生的监测预警等典型场景应用,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应急处置提供服务,支撑一网统管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充分结合各类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基于目前正在开展建设的兰州新区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设施的共建共享,以支撑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求。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平台,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基础数据及隐患数据的采集、检查、入库和更新等功能。建立涵盖基础数据、时空数据、隐患数据、典型案例数据等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综合数据库,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数据共享。建立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一张图、地下空间隐患一张图等二三维应用。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监测预警功能应用,提升新区监管、权属单位运维保障能力。建立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及时更新城市地下设施竣工、补测补绘等资料,提高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新区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农林水务局、科技发展局、科文旅集团、市政集团,国网新区供电公司、各管线权属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责任部门要对设施普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设施权属和整改责任单位,尤其对各类超期服役的市政基础设施要建立设施安全隐患系统台账。加大项目和资金保障力度,优化消除隐患工程施工审批流程,制定限期整改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结合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已废弃或“无主”的设施及时进行处置拆除。严格落实权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新区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农林水务局、市政集团、水务集团、城投集团、农投集团、石投集团,各供热单位、新区燃气公司、新区管廊公司、国网新区供电公司、各通信运营商;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强化工作要求,确保任务落实

  1.制定行动计划,稳步推进普查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落实各自领域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普查工作,摸清规模和数量,分类施策,找准各自领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制定普查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细化2021—2025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普查和建设工作逐年稳步推进。(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新区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农林水务局、市政集团、水务集团、城投集团、农投集团、石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2.加快老旧基础设施改造进度。各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理念,充分认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对城市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体系不合理、断头路排水无去处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设施权属单位要从保障稳定供应、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等方面进一步加大设施更新改造力度。(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新区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农林水务局、市政集团、水务集团、城投集团、农投集团、石投集团,各供热单位、新区燃气公司、新区管廊公司、国网新区供电公司、各通信运营商;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

  3.强化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各责任部门要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提升设施效率和服务水平。农林水务局要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进一步完善供水管网建设,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城建和交通局要重点加强城市道路路网完善,引导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进一步完善城市管道燃气、供热等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农林水务局、市政集团、水务集团、城投集团、农投集团、石投集团,各供热单位、新区燃气公司;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加强管线工程管理。自然资源局要统筹各管线工程路径,合理审核管位,城建和交通局要加强地下管线工程开挖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应按照先深后浅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施工严格落实对原有基础设施的保护,对于可能损害地下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要与权属单位签订保护协议,辨识危险因素,提出保护措施,严禁分散无序施工。工程施工时,要全面排查周边环境做好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监测和防护,避免施工扰动等对管线造成的破坏。要科学制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要求,争取地下管线工程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实施,力争各类地下管线工程一次敷设到位,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数量和规模,减少“马路拉链”现象。(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新区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市政集团、水务集团,各供热单位、新区燃气公司、各通信运营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城建和交通局、农林水务局、经济发展局要督促市政集团、水务集团及相关电力、通信单位,定期开展检查、巡查、监测、维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防止设施带病运行,健全设施运营应急抢险制度,迅速高效依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要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人员、技术等各项保障措施,严格执行设施运行安全相关技术规程,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新区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农林水务局、市政集团、水务集团、石投集团,各供热单位、新区燃气公司、国网新区供电公司、各通信运营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机制。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和新区城建和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兰州新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督促指导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共同研究加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跨部门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确定具体工作负责人,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中,建立健全本行业权责清晰、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把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城市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调动各方面资源抓好组织实施,完善项目资金、政策制度等保障措施,努力提高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责任部门要建立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对各行业年度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联席会议要对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行政审批推诿扯皮、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严格绩效考核。

  附件:兰州新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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