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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2021/11/18/ 17:25 来源: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省属驻区各单位:

  《关于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的意见》已经兰州新区2021年第33次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关于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

响应协作机制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权限冲突和监管执法碎片化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构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执法新常态,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甘政发〔2018〕19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合理整合行政资源,推动行政执法部门间更好实现信息互通、执法联动、协作配合、联席会商,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充分应对广泛、复杂、跨界的公共性事务,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权限冲突和监管执法碎片化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具体执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把握重点,着力破解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不够的问题。

  (二)坚持需求导向。聚焦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注重将执法联动协作的具体措施体现为市场和企业的合理化需求,体现人性化执法。

  (三)坚持协同推进。围绕推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强化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

  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协作是指为实现共同的执法监管目标,具有相关职能的不同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行政协议或制度规定组织起来,形成横向、纵向或纵横交错的协作关系,相互配合共同行动,整合行政执法资源的一种工作机制。结合新区执法联动工作实际,建立常态化执法联动和补充性执法联动模式,积极推行相对集中行政执法和多部门联合执法,探索建立信用联合惩戒备忘录和跨区域合作行政协议。

  (一)主要内容

  1.常态化执法联动:(1)推行相对集中行政执法。参照《兰州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打破原有框架,整合执法主体,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新区、园区两级文化旅游、农业、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7个领域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组建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采取相对集中执法的模式,推进综合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有效解决城市管理等领域中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2)推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政府职能部门间的联合执法,集中精力解决跨部门跨区域公共事务,减少多头执法和多重执法,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同步缓解新区执法力量不足、联动协作不畅等问题。

  2.补充性执法联动:(3)探索建立信用联合惩戒备忘录。各行政执法单位可就具体的跨部门跨区域公共事务问题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处理意见一致的合作备忘录,对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以部门间达成行政协议的方式较好地解决部门权限冲突、合作意愿不强等影响跨部门合作的突出问题。(4)探索建立跨区域合作行政协议。各行政执法单位可与其他市州或毗邻区县建立合作机制,就相互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一致意见的某一具体执法事项,通过签署具体行政协议的方式与其他地区相应行业部门开展跨区域执法监管,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质效。

  (二)执法联动主要涉及领域

  1.文化旅游综合执法领域由商务和文化旅游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集中行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区域,尤其是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演出市场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由农林水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集中行使好农业农村、畜牧渔业、林政执法、水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关注度高的领域,突出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等执法工作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城建交通领域综合执法由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集中行使好住建交通领域的市政公用(不含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卫、道路运输管理、房产物业、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防空等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责,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关注度高的领域,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4.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疫苗、防疫用品、日常生活必需品、工业农业生产资料、冷链产品、水产制品、进口食品、蔬菜肉制品等进行检查,对大型商超、学校、医院、车站、景区、建筑工地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食堂、旅游饭店等人员密集或高风险场所进行检查,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5.应急管理领域综合执法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集中行使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重点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领域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关注度高的领域,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6.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执法由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集中行使好土地、矿产、规划、测绘四个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对于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7.其他领域可根据实际执法工作需要,由具体执法事项的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关注度高的领域,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执法联动主要工作方式

  1.推行“常态联查”。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要求,在相关行政执法领域广泛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力求“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部门联检常态化。

  2.推行“照单联查”。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省上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下派的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确定本级联合事项清单、主要依据、参与部门及具体监管责任等要素,实行动态管理,照单检查,力求“一次抽查、全面体检”,避免多头重复检查,降低行政成本。

  3.推行“依规联查”。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兰州新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实施联合抽查,尤其是联动执法牵头部门,要明确联查方法和程序,规范联查流程,同时要建立跨部门联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从根本上杜绝选择性执法,力求“随机联查,规范高效”,提高联动执法规范化水平。

  4.推行“一表联查”。各行政执法单位,尤其是联动执法的牵头部门,要探索绘制跨部门联查检查表格,根据是否需要专业技能、是否受执法资格种类限制的不同,分别制定联查一般事项和专业事项检查表,力求“一张表格管检查”,确保牵头部门发起联查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表中选定检查事项,记录检查结果。

  (四)执法联动案件办理工作要求

  1.对涉及乡镇之间和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通报沟通;

  2.一般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按管理权限和属地原则,由案件发生地主要执法部门主办;

  3.针对需协助查办的一般行政执法案件,要书面向协查单位提出协查请求,协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按职能分工完成协办任务;

  4.针对需协助查办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要及时上报新区管委会,由新区管委会指定主办、协办或合办执法部门。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执法联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新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组成,主要交流和解决涉及行政执法和联动配合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联席会议作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召集联席会议,落实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统筹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做好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明确具体信息联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向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行政执法情况,交流行政执法经验和体会,通报重大案件的联合执法情况等,有效实现执法信息互通共享,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三)建立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中涉及的企业咨询、投诉及企业通过其他途径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对企业投诉反映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执法中出现的投诉较多、数据异常及存在潜在风险等问题,要深入查找原因,及时协调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参与,增强执法联动工作主动性。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工作,充分认识建立这一机制对提高行政执法质效的重要性,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狠抓落实,规范有序推动执法联动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科室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具体执法事项,建立本单位联动执法工作方案和事项清单,确定年度重点联动执法事项规范有序推进工作。

  (三)强化督导,确保执法联动工作落实落细。执法联动工作开展情况与营商环境评价中“市场监管”指标中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新区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抓好执法联动工作日常监督。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兰州新区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兰州新区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兰州新区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协调执法事项,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通报执法联动工作有关情况。

  (二)研究执法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加强执法联动工作的对策措施。

  (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执法问题,促进联动协作。

  (四)会商执法重要问题或违法重大案件,提出解决方案。

  (五)研究解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各园区管委会、新区各部门、各单位、省属驻区各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管委会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副主任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由本单位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文。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琴同志兼任。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联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报召集人审定。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要求,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形成执法合力。涉及执法的重要情况应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列席联席会议,负责具体落实会议纪要有关议定事项。

  四、联络员会议职责及工作规则

  (一)联络员会议主要讨论研究执法联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事项,会商不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商议的案件。

  (二)联席会议召开前应召开1次联络员会议,对拟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审议稿。

  (三)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召集。

  (四)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之间应加强工作联系,积极沟通执法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有需要提请联席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将相关建议提前1周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收集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召集联络员会议;调度、汇总各单位执法联动工作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兰州新区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人:牛成喆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召集人:李向军   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孙 斌   新区组织部副部长

       董冰川   新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陈小斌   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副局长

       田茂君   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正县级干部

       邓永农   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车 磊   新区公安局政委

       车继斌   新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赖玉民   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学院)副局长

       杨 粟   新区科技发展局副局长

       王克亮   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县级干部

       王建强   新区农林水务局副局长

       张 琴   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边建霞   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刘亚云   新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富平   新区审计局副局长

       杨寿河   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白 晨   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钱国晖   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曾凡彬   新区中川园区党委委员

       张瑞刚   新区秦川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永斌   新区西岔园区管委会副县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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