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对市十六届人大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2021/11/01/ 16:52 来源: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席小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兰州新区医务工作者在疫情期间各项待遇的建议》收悉。对您所提建议,现结合我们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兰州新区承接伊朗等国包机回国人员集中医学观察隔离任务,新区卫生系统累计抽调400余名医务人员参与隔离人员健康监测、餐食运送、医废处置、环境消杀任务,承担防控物资调配、生活保障、核酸检测、信息报送等工作,在隔离区连续工作时间最长的超过200天,在新区疫情防控一线展现了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7号)和《甘肃省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甘机发2618号)文件精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的各项政策待遇,累计为卫生健康系统446人发放临时性一线补助139.3万元。

  关于“职称评审,不受名额和编制限制”的建议:根据《人社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用人单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16号)“凡纳入疫情防控一线范围的专业技术人才,2020年因达不到晋升条件没有享受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的,今年仍可享受”等相关规定,兰州新区在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中已明确符合疫情一线的医务工作者,评审职称不受名额限制,并按照“以疫情防控成果代替论文答辩”的要求,已放宽业绩条件标准。

  关于“取消职称晋升中的考试部分”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医务工作者职称晋升必须参加职业资格考试。

  非常感谢您对新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请您继续加强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并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兰州新区组织部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一号办公楼1047室

  联系人:赵 龙                

  联系电话:0931-8259377

  联系单位: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一号办公楼222室

  联系人:豆军涛                

  联系电话:0931-8252140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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