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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通告

 2021/10/19/ 17:46 来源:兰州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代章)

  根据国家、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为强化全民免疫屏障,新区从即日起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第三剂次)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目标人群

  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

  二、接种安排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开展目标人群的加强免疫(第三剂次)接种工作。尤其是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免疫功能较低,感染新冠病毒后易出现重症、危重症的群体要开展加强免疫(第三剂次)接种。

  (一)感染高风险人群。主要包括边境口岸、海关、国际交通、涉进口冷链物品检验检疫、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出国人员、医疗卫生及市场、酒店、超市、宾馆、影院、旅游景区、会馆工作人员等。

  (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群。主要包括公安、武警、消防、应急、交通、物流、邮政快递、监所、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

  (三)其他人群。

  1.重大活动等疫情防控需要和60岁及以上感染后可能导致重症风险的人群。

  2.上述人群之外,其他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

  三、接种费用

  加强免疫(第三剂次)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 

  四、接种地点

  (一)周一至周五。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彩虹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岭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秦川中心卫生院、西岔中心卫生院五个接种点。

  (二)周六至周天。省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和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接种点。

  五、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需携带身份证、护照等相关证件,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既往所患疾病以及近期是否用药都应告知医师。

  (二)接种后,按规定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及时就医。

兰州新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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