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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

 2021/09/18/ 09:49 来源: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各园区管委会、新区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通知》(甘财采〔2021〕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确保政策落实落地,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通过稳定的采购需求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部署,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新发展格局的具体举措。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投身到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中,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二、全面抓好落实。一是新区各预算单位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于2021年7月10日前,自行登录“832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按照年度食堂采购预算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填报预留份额,并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并及时在线支付货款,不得拖欠。二是鼓励各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有关采购金额计入单位年度采购总额。三是新区卫健委、教育体育局要积极动员新区卫生医疗机构和学校,严格按照年度食堂采购预算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要求,及时组织和审核相关单位填报预留比例,督促各医疗机构和学校按时完成预留资金录入和采购工作,切实落实主管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四是对于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务必于2021年7月10日前在平台中注明“无食堂”。

  三、加强监督服务。新区财政局(国资局)将定期统计和通报各预算单位农副产品采购情况,新区农林水务局、新区商务旅游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副产品产销对接等工作,积极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取得实效。

  在具体操作中,各预算单位若碰到账号、密码遗忘,开设新的采购账号等平台使用问题,均可致电平台客服电话4001188832协助解决,也可向新区财政局(国资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0931-8259258咨询。

  新区财政局(国资局) 李攀  0931-8259258

  新区农林水务局    朱应达 0931-8255106   

  附件:《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通知》(甘财采〔2021〕7号)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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