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有所帮 弱有所扶 困有所助
——兰州新区出台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工作举措

 2021/09/17/ 10:24 来源:兰州新区报 记者 窦响灵

  9月13日,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兰州新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工作举措》,通过救助体系建设、基本生活救助兜底、健全专项救助、健全完善急难社会救助体系、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等一系列政策创新,更好地实现难有所帮、弱有所扶、困有所助。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政策解读

  关键词:救助体系

  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

  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可持续的多层次综合救助制度体系。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对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给予受灾人员救助。

  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行“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开展鼓励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新区福利院试点,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同时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在制度、机制、管理、服务等方面城乡统筹,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

  关键词:特困救助

  延长特困救助供养覆盖年龄

  进一步规范细化低保审核确认、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分档或差额的方式按时发放低保金。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人员,落实“单人户”保障政策。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综合运用多种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落实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监护责任和走访探视制度,完善照料服务政策措施和监管机制,继续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做好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持续推行“四个一”服务(每月理一次头发,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年发放一次衣被等生活必需品)。鼓励农村一、二类低保中60岁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入住新区福利院,提高福利院入住率。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提升供养机构照护服务能力,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

  关键词:医疗救助

  健全重大疫情医保支付政策

  建立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认定核查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对重点救助对象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比例及时给予救助。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确保贫困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为其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推介就业创业政策,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为社会救助对象优先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关键词:急难救助

  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

  强化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把因突发公共事件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适时启动紧急救助程序,适当提高受影响地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保障标准,对受影响严重地区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及时启动相关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等措施。

  将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中心社区),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可由急难发生地乡镇(中心社区)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加强临时救助与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以及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消除救助盲区。

  关键词:服务保障

  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健全完善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乡镇(中心社区)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健全“一门受理”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申请事项。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中心社区)。将低保、特困办理时限压缩到15个工作日内。

  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步伐,强化社会救助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依托“政务服务”“政民通”等平台,拓宽社会救助“不见面”审批事项;畅通社会救助网上申请渠道,完善政民通APP及微信小程序社会救助申请功能,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提高网上办事质量效率,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智能化、高效化、便捷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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