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
时间: 2021/09/0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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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新区国民经济发展、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和建议。
(二)负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新区各项改革事业。
(三)负责新区重大项目和产业布局,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研究确定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负责新区项目建设的申报、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推进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新区利用外资工作。
(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综合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
(六)研究提出新区城镇化发展、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协调实施。
(七)负责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八)组织拟订新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的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
(九)负责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拟订并落实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新区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新区境内长输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
(十一)负责新区的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和改革任务,制定和实施新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提出新区价格调控目标,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监测重点领域价格,组织成本调查、监审及价格听证,管理价格调节基金。
(十三)负责新区粮食、食糖、肉菜、食盐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新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市下放、下达、转移和取消项目的跟踪、检查、落实工作;负责新区政务服务有关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管理、组织实施审批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批;负责受理中心服务对象及电话投诉。
(十五)负责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工作,承担兰州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六)负责联系省兰州新区规划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七)负责协调新区铁路枢纽和民航建设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电力、通讯行业管理。负责电网规划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衔接以及与各项规划的统筹衔接、项目核准及电网建设重大事项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供需电线路改迁和重建有关工作。负责电网与新区经济运行的配合工作以及电网保护管理工作,协调电网运行中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及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项。
(十九)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盐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新区经发局负责新区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落实食盐储备制度,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新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新区食盐市场监督执法。
2.与新区应急管理局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新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新区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新区经发局协调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炭瓦斯治理和利用。
3.与新区应急管理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新区应急局负责提出新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新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经济发展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新区经发局根据新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新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新区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工青团妇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稿起草、会议组织、机要、信息、信访、督查督办、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档案、保密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车辆管理及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审定、申报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再造、网上办理审批等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科:负责兰州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组织编制新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月度分析、预警、预测等工作;统筹申报国家和省、市预算投资项目;负责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申报和管理;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负责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新区铁路航空建设办公室职能,协调铁路航空相关工作;负责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衔接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甘肃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日常应用和维护工作。
发展规划科: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兰州新区党工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衔接甘肃省兰州新区规划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建议和政策;参与研究和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
产业发展科:负责提出新区产业发展和改革思路,编制新区产业发展年度计划,落实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推动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一、二、三产业预测、预警工作;负责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负责归口扶持资金的争取和项目的管理;负责兑现新区奖励扶持政策;负责协调、指导出城入园企业搬迁工作;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产业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负责新区工业企业生产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区中小微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推动实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负责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工作,承担兰州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新区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
能源科:研究拟订新区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的管理,负责新区电力、天然气应急管理工作,监督供用电安全运行;拟订新区加油(气)站、油库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核准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煤炭市场监管工作;承担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负责新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负责完成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节能降耗检测、节能验收和用能考核评价;负责推进新区循环经济发展,拟订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价格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市价格政策、改革任务、调控目标及年度重点工作并制定新区工作计划;负责政府定价的制定等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审批、评审、上报、结果统一发放等相关工作;组织拟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市州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标准;管理新区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重要价格信息监测制度,掌握价格动态,提出应对建议和价格干预措施;提供价格政策咨询、解答,协调处理价格争议;负责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价格听证及价格综合协调工作;推行商品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制度;管理新区价格调节基金工作。
财政金融科(利用外资科):协调财政金融工作,组织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筹建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库;负责新区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粮油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涉外经济政策、规划、建议和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监管、国外贷款项目全程管理、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权限内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统筹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全程监管,协调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综合核算科:对兰州新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和分析报告;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编辑统计年鉴和有关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新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资产负债核算、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相应的补充工作;监督检查统计制度及统计法规的执行,配合上级统计部门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园区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园区和相关部门的统计业务培训。
产业统计科(普查调查科):组织开展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核算及分析研究工作,组织实施乡(村)区域农业农村调查制度;组织开展新区工业增加值核算及分析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品出厂价格及原材料购进价格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人口变动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城镇劳动力调查制度;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房地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建筑业统计调查制度;开展建设领域有关专项调查工作及分析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开展的人口、农业、经济等周期性普查工作;拟定新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对各类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各类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工作;组织实施新区范围内的城乡住户调查、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等国家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布置的畜情监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负责新区经济发展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社会经济调查、企业景气调查工作;建立完善新区基本单位名录库;负责新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及数据处理;负责新区经济协同管理平台的运营和维护工作;组织指导园区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园区和相关部门的统计业务培训。
兰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新区政务服务总体规划、配套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和创新新区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机构工作效能;负责推进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创新管理各级行政审批工作,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持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负责建立新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机制,统筹指导平台设置、人员派驻及双重管理、教育培训、监督考核、投诉受理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等工作;负责创新项目审批综合协调工作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审批和管理体系;负责建立新区政务服务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兰州新区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外资银行、省市及新区相关部门的请示汇报;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招投标管理、合同谈判及签订,做好设计、施工管理,规范设计费、工程费、监理费的管理与支付;负责项目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 实现计划目标;负责外资银行贷款项目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会计监督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8,176.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24.54万元,增长74.43%,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职能划转后,我单位承担了兰州新区利用外资管理办公室及兰州新区电力线路迁改等职能,相应项目所需资金收入支出均由我部门负责。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55,02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02.50万元,占91.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34.16万元,占8.06%;其他收入89.28万元,占0.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54,11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53万元,占2.75%;项目支出52,625.57万元,占97.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087.2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735.26万元,增长74.16%。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职能划转后,我单位承担了兰州新区利用外资管理办公室及兰州新区电力线路迁改等职能,相应项目所需资金收入支出均由我部门负责。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09.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08.44万元,增长64.26%。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职能划转后,我单位承担了兰州新区利用外资管理办公室及兰州新区电力线路迁改等职能,相应项目所需资金收入支出均由我部门负责。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28.48万元,支出决算为6,72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7.92万元,支出决算为2,56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5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68万元,支出决算为5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75万元,支出决算为48.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6.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87.1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7.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7.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26.97万元,支出决算为3,92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25.2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2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0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2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15万元,支出决算为5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2.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7.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3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指标调整重新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434.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27万元,增长50.77%,主要原因是兰州新区人员月度、年度绩效工资纳入人员经费中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其他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救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公用经费9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5万元,增长38.6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各科室工作量增加公用经费相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 0.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该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2020年度使用车辆均为租赁车辆,年初财政批复车辆运行维护预算费用7万元,2020年实际支出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 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2020年度使用车辆均为租赁车辆,年初财政批复车辆运行维护预算费用7万元,2020年实际支出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 0.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7.05万元,邮电费16.75万元,差旅费42.79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13.79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工会经费3.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5万元,增长38.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人员增加,部门职能调整各项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1万元,减少381.25%,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未安排大规模培训。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部门日常运转使用。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434.16万元,本年支出4,434.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兰州新区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多式联运项目建设使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55025.94115万元,决算收入55025.94115万元,结算支出54113.099108万元,结转资金4063.420495。现将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部门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一是基本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金额为1487.525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3.623072万元,公用经费93.90274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基本支出按照相关制度资金管理要求合理支出;二是项目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金额53538.415335万元,决算支出52625.573294万元,执行率99%,结转资金912.8万元均为跨年度实施项目,截至2020年12月底尚未达到全额支付合同金额条件,未能支出。三是“三公经费”控制情况:“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未出现超标准支出情况;四是结转结余变动情况:结转资金按照项目执行进度,达到支付条件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了支付,结余资金及时上报调减申请,充分利用结转结余资金盘活资金使用。五是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020年健全了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包括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和重点工作管理在内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二)部门履职指标完成情况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经发局(统计局)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综合经济部门职能作用,准确把握政策动态和经济形势变化,勠力同心、埋头苦干,统筹抓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稳价格、优服务等工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三)能力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全面落实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各项工作抓实见效;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查找现行制度存在的漏洞和在执行方面的缺陷,并进行修改完善,印发了《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机关规章制度汇编》,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的科学化、操作性、针对性,以制度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综合干部德才表现,先后提拔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1名,平职交流科级干部6名。向新区组织部推荐三级调研员1名。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偏离主要原因具体如下:一是2020年度我单位牵头实施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兰州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14个专项规划初稿,规划还在审定修改中,待修改完善并提请党工委专题会议审议、专家论证后印发,预计2021年上半年前完成编制工作;二是多式联运项目下半年停工清算导致实施进度未完成预期计划。2020年7月,新开发银行因省审计厅在项目2018-2019年度例行审计指出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合同履约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暂停拨付贷款,并要求整改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退出项目建设。我单位于8月正式开展整改项目退场清算工作,因清算时间8-10月正处施工黄金期,导致全年整体施工进度较原计划仅完成50%,项目资金拨付停滞,预算执行率不高,严重影响了项目计划的执行。截至2021年1月底,我单位已完成全部整改项目清算报告的审核与报出工作,冬休期结束后计划全面复工,加快推进项目施工与提款报账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部门管理的中央、省、市对新区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2020年,本部门共管理中央、省、市对新区转移支付14项,共计2726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转移支付5个项目15531万元;省级预算转移支付资金6个项目7937万元;市级预算转移支付2个项目3800万元。中央、省、市对新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执行率93.5%,其他绩效指标执行情况均在90%以上,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部门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不理想。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通过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实际完成值对比分析后,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6分。评价结果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