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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1/09/0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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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会计、政府采购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以及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新区财政、政府采购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政策,并监督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金融方针、政策,拟订新区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二)负责拟订新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新区宏观经济政策的拟订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兰州新区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各部门预算执行;负责制定新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制定和实施新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会同物价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相关规定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国有企业资本收益,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指导和监督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业务。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新区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指导项目评审工作。

  (八)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九)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研究制定和贯彻实施新区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政策,根据预算安排,汇总编制新区政府采购计划,汇编政府采购品目,并拟定政府采购目录。

  (十一)制定新区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为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内容提供综合服务。

  (十三)负责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新区金融机构做好服务和信息交流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相应行业自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区金融风险分析研究,防范化解和处置风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整顿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十五)负责新区国有企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构建兰州新区出资企业监督管理体系;依照法律法规,监管新区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股权),加强国有经营性资产(股权)的管理工作;做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核定工作。

  (十六)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财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其中有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经济建设科、金融工作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2020年年末共有干部39名,其中:在编干部17名,聘用干部22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上述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703.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8.76万元,增长63.38%,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期间对金融企业的贴息支出及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56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5.83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64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75万元,占32.82%;项目支出1,775.94万元,占67.1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03.5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8.76万元,增长63.38%。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对金融企业的贴息支出及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6.61万元,增长74.26%。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对金融企业的贴息支出及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0.56万元,支出决算为96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9万元,支出决算为2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3万元,支出决算为25.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2.06万元,支出决算为86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7万元,支出决算为2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7.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3.38万元,支出决算为74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57万元,增长50.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工资纳入基本支出预算,且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0万元,下降23.63%,主要因为车辆租赁费纳入项目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印刷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2万元,支出决算为8.22万元,较上年增加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列入租赁车辆运行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 2.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事宜。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8.22万元,支出决算为8.22万元,较上年增加 4.72万元,主要原因是列入租赁车辆运行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8.22万元,支出决算为8.22万元,较上年增加 4.72万元,主要原因是列入租赁车辆运行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办公费4.18万元,邮电费8.6万元,差旅费18.39万元,租赁费10.63万元,工会经费1.94万元,福利费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0万元,下降23.63%,主要因为车辆租赁费纳入项目预算。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培训减少。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6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60.8万元;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900万。

  2020年我局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金融、国资工作,项目资金预设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为兰州新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一)财政财务核算、监管软件及系统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情况

  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8万元,执行数为57.2万元,完成预算的94.08%。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了局内财政、国资业务软件正常运行。

  (二)银行筹备组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21.6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成立新区农商行在持续推进中,二是投资入股安宁神舟村镇银行事宜方面甘肃省银保监局已审核入股资料完成。。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与北京相关部门取得沟通,导致差旅经费闲置。二是因疫情原因,与酒泉农商行等较远距离相关部门的沟通不能及时实施,需要等待事宜的时间,阻碍了工作的进度与经费利用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密切关注疫情变化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利用多手段与各相关单位与部门沟通,不充分利用经费,推动工作进展。二是利用快递或线上系统,促进沟通。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邀请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参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二是印发了预算绩效管理指导性文件《兰州新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三是组织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培训工作;四是在编制2021年度预算时,由第三方机构指导编审各部门2021年度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四是对2020年的项目支出全部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列入预算的新增项目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主要是因为首次重点将预算绩效工作作为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部门对预算绩效的意识仍然淡泊。二是预算执行进度较低,主要原因一是无专职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像预算绩效事前评估、预算绩效财政评价等工作尚未开展;二是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多次询价压减,有效压减了项目支出金额。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推进兰州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兰州新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二是有效开展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做好预算绩效评估和评价的结果应用工作,有效提升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绿色金融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1.成立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小组。制定印发《2020年兰州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方案》《兰州新区绿色金融五年发展规划(2020-2024年》《兰州新区绿色金融发展奖励政策(试行)》。2.争取各类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已有3家金融机构在新区挂牌设立绿色支行。4.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新区绿色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绿色贷款实现较大突破。5.搭建集聚金融机构、汇集信贷产品、实现在线融资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6.举办“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暨融资政策培训宣讲会”,开展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一周年成果发布会活动,总结一年来试验区取得的成就,明确下一阶段试验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向兰州新区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集聚。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0万元,执行数为213.7万元,完成预算的25.1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搭建全省首家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二是制定《2020年兰州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方案》《兰州新区绿色金融五年发展规划(2020-2024年》,确保试验区建设有序、多点落实推进。三是建立《兰州新区绿色项目库》,筛选出符合标准的169个项目,2020年末投向新区的绿色贷款余额108.88亿元。四是举办“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暨融资政策培训宣讲会”,对新区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绿色金融内涵、绿色项目认证、绿色保险以及融资政策等方面的系统培训。对《兰州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进行专题解读。开展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一周年成果发布会活动,总结一年来试验区取得的成就,明确下一阶段试验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向兰州新区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集聚。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疫情影响,上半年工作重点倾向于“六稳六保”。绿色金融工作主要为前期基础建设和对接,且涉及绿色金融的项目执行期限长,造成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各项工作,促进兰州新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认证及评级标准与“绿金通”平台相结合,持续开展绿色项目遴选、认定、推荐工作等,为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搭建重要载体,推动绿色产业链协同发展。二是做好各项目资金的预算工作,即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又要做好厉行节约,力争把成本降低。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绩效自评表及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0年度财政局(国资局)决算公开表

     2.2020年度兰州新区财政局预算自评报告

     3.2020年财政局(国资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