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重点公共场所查验甘肃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的通告
来源: 兰州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时间: 2021/09/03/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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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加快新冠疫苗接种进度,迅速建立起群体免疫屏障是当前最重要的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新区重点公共场所开展甘肃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查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8月底前,凡年满18周岁(不限户籍)且无禁忌症的人员均应完成第一剂次疫苗接种,9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有接种禁忌症者,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应带头接种新冠疫苗,对符合条件而未接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督促限期接种,8月31日前全部完成两剂次接种(禁忌症除外)。
三、即日起,凡进入“两站一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养老福利机构、影剧院、网吧、KTV、居民小区、村组社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均要实行“二码联查”(甘肃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由上述机构(场所)负责进行实名登记,并将登记信息推送其常住地所在园区督促尽快接种,接种前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四、新区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新冠疫苗“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的,可在显著位置张贴“本单位人员已全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提示,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防控对象。
五、广大市民在接种疫苗后,仍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安全。
兰州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