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部门决算

 2021/09/01/ 10:45 来源: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各园区对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城市管理体系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项目储备。

  3.负责新区范围内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和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既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

  4.负责建设科技工作。负责城建交通领域的引进和创新。负责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对绿色建筑推广、评价标识申报及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进行登记备案。

  5.负责新区村镇及小城镇的建设管理。负责统筹城乡基础设施综合开发。负责市政公用(不含供水、节水、排水及污水处理,下同)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负责村镇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

  6.负责拟订住房保障、房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房产开发和物业行业的实施、监督、管理及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房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各园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7.负责人民防空管理工作。

  8.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工作。

  9.负责建筑、交通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建设活动。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等工作。核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10.负责统筹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及养护工作。

  11.负责统筹运输行业综合发展。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加强与铁路、民航、邮政运输的联系。

  12.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执法联动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对所涉及建设交通领域的行政执法组织协调工作。

  13.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市容环境卫生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对新区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拟订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

  14.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竣工验收、收集、保存、统计、查询等工作。

  15.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总工程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城乡建设科、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管理科、交通建设科、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科、建筑市场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城建档案和信息管理中心。

  核定工作人员65名。其中:正县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正科级行政审批专员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0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64人,其中在职人员39人,聘用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54,833.9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658.97万元,下降39.6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等专项债券收、支减少112,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54,81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431.32万元,占48.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196.56万元,占51.80%;其他收入188.80万元,占0.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54,78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81万元,占0.80%;项目支出153,543.27万元,占99.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645.1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1,847.77万元,下降39.71%。主要原因是道路建设资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0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51.18万元,下降19.26%。主要原因是安排的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污水管网改造等专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7.4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基本科目全部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故预算数大于决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预算数都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科目年初预算数都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是在2020年8月才下达,故年初无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75.49万元,支出决算为15,51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5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调整追加市政道路建设等项目资金。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调整追加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7.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05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资金在中期调减。

  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7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预算中住房改革支出项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中期调增住房保障支出项目。

  9.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09万元,支出决算为42,80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8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调整时增加基础设施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48万元,增长45.3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等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8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5万元,增长79.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租赁费,同时支付了驻村工作队员补助。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97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较上年增加0.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2020年公务接待费在2020年集中列支。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83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83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较上年增加1.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2020年公务接待费在2020年集中列支。完成年初预算的61.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5万元,增长79.46%,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中车辆租赁费作为项目专项未计算到公用经费中,同时2020年因列支搬家搬、工会经费等费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派专人去参加会议发生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52.7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政日常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其中吸污车2辆,高空作业车1辆;2号湖安全巡逻电瓶车2辆,由市政集团绿洲公司负责日常巡逻工作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0,196.56万元,本年支出80,196.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计提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及回迁安置资金7,035.55万元;省列棚户区改造市级补助570万元;双良热力亏损补贴1,000万元;市政配套设施维护费11,439.49万元;2019年度兰州新区污水处理服务费342.69万元;兰州新区火家湾(棚改)安置点项目A、D地块建设项目资金8,000万元;债券项目资金16,735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35,073.81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6,526.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55个,涉及资金166,497.11万元,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项目进行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如下:2020年,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2亿元,全年完成213.11亿元;计划向上争取资金19亿元,全年完成17.89亿元;计划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2亿元,全年完成74.04亿元;计划完成建筑领域工业总产值16.3亿元,全年完成14.8亿元;计划完成房地产销售面积180万平米,全年完成160万平米;计划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40万平方米,全年完成170.55万平方米;计划完成商品房销售额100亿元,全年完成93.44亿元;计划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5,300套、公租房500套,分别完成5,300套、762套;计划建成城乡道路35公里(农村公路15公里,市政道路20公里),实际建成42.08公里(农村公路15公里,市政道路27.08公里);计划优化公交线路6条,实际优化15条;计划新增公交60辆,已完成目标任务;计划完成公路运输周转量66,000万吨公里,全年完成69,000万吨公里。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6,526.11万元,执行数为153,526万元,完成预算的92.1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二是各项预算资金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合理控制预算,同时在项目执行中采取节约成本的措施,未有超出预算的情况发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25条管廊项目等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均未达到90%。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安排调整,计划下一年度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按照程序报批并严格执行;二是依托绩效评价制度,督促各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资金支付率和使用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

  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98.63分,评价结果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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