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全面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全面推进中川园区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新区农林水务局《关于开展自备水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决定对中川园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进行关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闭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二、关闭范围:中川园区范围内非法取水(偷采、滥采、无证取水)的自备井;新区建设中已经废弃的人饮、农灌自备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已经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取水许可证已到期,以及同时具备地下水、公共管网供水双水源用水户的自备井。
三、关停要求:各用水户要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关闭自备井,对在2021年8月31日后仍不关闭的,农林水务局将会同中川镇、各中心社区依法限期填埋。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关井、阻扰关井的用水户,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中川园区农林水务局将加强对自备井关闭后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新建自备井、擅自启用已关闭自备井的取用水户,将联合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限期填封。
五、各自备井取用水户要充分认识关闭自备井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关闭自备井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监督关闭自备井工作,并对违法开采地下水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举报电话:0931—6410301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
兰州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