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综合办公室
关于成立西岔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2021/05/11/ 17:07 来源: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综合办公室

西岔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文曲中心社区党委和工委、园区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园区食品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协调联动作用,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经园区2021年第1次管委会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兰州新区西岔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成员

  主 任:杨天岳   西岔园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郭明军   西岔园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汪业文   西岔园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王有伟   西岔园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

      段得强   西岔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人

      刘轩玮   西岔园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魏万禄   西岔园区财政金融局负责人

      权 磊   西岔园区经济合作局局长

      赵彦峰   西岔园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柯俊贤   西岔园区农林水务局负责人

      王汝恒   西岔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副负责人

      刘小萍   西岔园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局负责人

      马 忠   西岔园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

      慕成信   西岔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乔晋哲   西岔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席学功   西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建华   兰州新区文曲中心社区党委副书记、工委主任

      王世宏   兰州新区公安局西岔派出所所长

  西岔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完成兰州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下达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园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乔晋哲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苗世学同志担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园区党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园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新区党

  工委、新区管委会、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园区食品安全形势,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研究制定园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二)督促园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三)做好园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违法案件处置、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工作。

  (四)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五)健全完善园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探索行业监管、社会监督和企业自律的运行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园区党委、园区管委会以及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安排部署,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园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二)拟定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

  (三)组织起草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检查、考核方案,开展对园区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督促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四)承办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

  (五)拟定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针对园区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七)起草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性文稿、相关会议文件、食品安全简报。

  (八)完成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综合办公室: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管委会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协调党委主要负责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园区党委、管委会分管负责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含协管、联系)行业或者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督导落实,计划和配置食品安全工作所需设备设施等;对园区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事故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人事局:按照工作需要配齐配强食品监管工作人员,立足园区食品监管检查机构和队伍实际,推进食品监管队伍分类管理,探索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群工作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和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做好清真食品和少数民族饮食习惯事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使用清真食品标志;负责协调引导民族习俗、宗教活动及宗教活动场所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局:负责制定园区食品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 大力支持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食品工程和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和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农产品和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施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组织推进园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对园区食品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综合协调食品原料、食品加工、食品流通环节制约产业发展的食品安全问题,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指导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对园区食品相关价格的监测管理,整顿和规范园区食品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金融局:参与研究园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程和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提出财政支持建议;落实园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监管工作经费,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保障;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合作局:负责落实促进园区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配合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和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建设,发动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冷链流通标准化水平;配合食品监管部门做好旅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旅游市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并及时向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进出口食品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市(乡)建设管理局: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对园区范围内建筑工地食堂摸排管理,强化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并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的重要检查内容;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建筑工地食堂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掌握、积极正面应对舆情信息,防止不良信息发酵扩散,及时向园区食安委通报本行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和食品安全事故;监督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做好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及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流动食品摊贩、固定食品摊点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依法对户外公共场所未取得登记的小摊点实施监督检查;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林水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市场 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肉品两证两章制;与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组织实施质量兴农计划,负责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质量安全,指导实施全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活动;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局:负责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健康饮食方式;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做好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信息的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完成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民政和社保局(卫生健康局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助;负责园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园区内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测工作;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管理局:配合园区食安委办公室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完成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环境问题的监督管理;加强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基地周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配合食品有关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新区关于食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辖区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权限内食品、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负责做好园区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园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负责收集汇总、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时向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依法做好食品行业经营主体准入登记工作;依法查处涉食商标侵权及广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销售领域的垄断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监管食品包装材料、容器以及用于食品加工的其他工具设备的质量监管;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岔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定期研究部署辖区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切实担负起保障辖区食品安全的责任;统一组织协调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具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考察、聘任、培训和管理村民委员会及村社小组食品协管人员,组织和指导协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报告辖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本辖区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农村家庭宴席的管理;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兰州新区文曲中心社区负责辖区食品安全,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定期研究部署辖区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切实担负起保障辖区食品安全的责任;统一组织协调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具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考察、聘任、培训和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各院校食品协管人员,组织和指导协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报告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本辖区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社区红白宴席的管理;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兰州新区公安局西岔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园区内食品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查处工作;协助食品监管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有关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及时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立案查处;承担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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