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11/ 17:07 来源: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综合办公室

西岔镇人民政府、文曲中心社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园区国有企业: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已经园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综合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

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20〕103号)及《兰州新区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兰新自然发〔2020〕43号)要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决守好18亿亩耕地红线,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蔓延势头,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和耕地保护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严禁违规开展绿化造林。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规模和范围内,不得擅自将永久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要对2014年以来全省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面积进行全面核查,涉及地块必须于2020年底前全部上图入库管理;对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必须立即停止、尽快纠正。(责任单位:西岔镇人民政府、文曲中心社区、农林水务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财政金融局)

  (二)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和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绿化带建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的要立即停止。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确需占用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依法依规履行相应手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在建项目,要立即停止、限期整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划。(责任单位:西岔镇人民政府、文曲中心社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农林水务局、经济发展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

  (三)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审批。配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确保将优质耕地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实施国家和省列重大建设项目要优化用地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要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并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报批调整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已经划入自然保护地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做好生态退耕、有序退出工作。(责任单位:西岔镇人民政府、文曲中心社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农林水务局、经济发展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

  (四)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准予以建设。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并按批准的用途、位置和标准使用,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严格执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履行表土剥离利用义务。(责任单位:西岔镇人民政府、文曲中心社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农林水务局、经济发展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

  (五)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定期开展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科学制定开垦补充耕地计划,建立补充耕地项目库。统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时,要明确新增耕地面积,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定后纳入占补平衡管理。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国土综合整治,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确定。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严格按照省内交易省级统筹调剂制度,省域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全部通过省级平台进行交易。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级调剂为辅,市域内确实难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可通过省域内指标交易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单位要足额预算耕地开垦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占补平衡要求,依法报批建设用地。根据占用耕保障资金,落实占补平衡要求,依法报批建设用地。根据占用耕别化的耕地开垦费标准。(责任单位:西岔镇人民政府、文曲中心社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农林水务局、经济发展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财政金融局、经济合作局、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六)严格设施农业占用耕地管理。坚持农地农用,设施农业用地要上图入库、动态监管,严禁以设施农业之名违规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要科学布局和合理安排设施农业发展空间,在保护和改善生态、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鼓励发展戈壁农业等新型农业发展业态。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建设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集中集聚,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设施农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经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编制补划方案。设施农业用地挖槽客土进行作物种植,在符合生态保护和水资源条件要求、能保持长期稳定耕种前提下,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后可按新增耕地指标用于占补平衡。(责任单位:西岔镇人民政府、文曲中心社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农林水务局)

  (七)强化耕地保护动态监管。依托全省自然资源“一张图”,统一建立全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动态监管。永久基本农田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等涉及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增减变化、布局调整,全部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和耕地利用情况动态监测,对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为有效制止耕地“非农化”、粮田“非粮化”提供有力支撑。落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与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挂钩制度,对完成存量土地处置任务的,在核定计划指标时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的,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责任单位:西岔镇人民政府、文曲中心社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农林水务局)

  (八)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持续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扎实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治整改。专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格执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摸排出来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新增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严重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整改与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挂钩制度,对违法违规问题不及时整改到位的,要限制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强化耕地保护日常监管,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要加强自然资源执法能力建设,严格土地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耕地保护巡查不落实、违法行为发现制止不及时、不依法查处的,要逐级跟踪督办,重大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对耕地保护层级、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以及违法案件多发频发的,要公开通报、约谈问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西岔镇人民政府、文曲中心社区、纪委筹备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农林水务局、西岔派出所)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结合三调初步成果、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和卫星遥感影像、历年农村建设审批情况,违建清查、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摸排兰州新区乱占耕地建设或变相侵占耕地情况,包括违法主体、用地面积(含耕地面积)、用地性质、违法时间、类型、用途等情况,分门别类建立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清单。

  (二)坚决推进查处整改。对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或变相侵占耕地问题,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整改。对涉及到其他领域的违法违规线索,要依法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一是对符合立案条件但尚未进行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对已经立案查处但尚未结案的案件,要依法推进,做到处置到位,既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确保执法检查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三是对符合拆除、复耕复绿条件但尚未整改到位的,要及时报告园区管委会,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拆除、复耕复绿;四是对依法查处到位后,符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条件的,尽快上报新区自然资源局进行组卷,依法依程序报批;五是对涉及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建设住宅的行为,要及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依法查处,对党员领导干部占用耕地违法建房的,要同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六是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违法占用耕地的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依法移送公安、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查处。

  (三)强化日常监管。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通过日常巡查、信访途径等方式,健全预警预防机制,畅通社会化举报渠道,及时掌握、梳理、汇总用地方面存在的违法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科技作用,运用 “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等卫星遥感影像监测技术,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或变相侵占耕地行为,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联合执法、从严执法,营造“逢违必拆”“露头就打”的氛围,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四)加强督导检查。保质保量,扎实推进耕地“非农化”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各职能部门要及时进行立案查处,严厉震慑违法行为;同时,及时组织查处整改“回头看”工作,做好对查处整改成效的再跟踪、再核查,确保问题彻底解决,不出现反弹回潮。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园区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成立了园区党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问题排查整治和土地科学高效开发利用工作,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沟通协调。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主管责任,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健全部门工作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不定期进行研究解决重点和疑难问题,建立常态化信息情况通报、共享机制。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在全局工作中推进耕地“非农化”集中整治工作,工作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清理整治工作中不认真、摸底不实、处置不到位,存在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严肃问责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谋取私利等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责任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耕地“非农化”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工作,西岔镇人民政府、文曲中心社区要在每月28日前,将耕地“非农化”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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