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接兰州新区2021年度
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登记备案相关事宜的公告
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89号)和兰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兰人社发〔2021〕105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培训机构承接新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所需条件
具备法人资格,经各级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批准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省、市、新区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具备培训资质,有明确规范的培训项目(工种),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且公布后即可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
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一)在兰州新区、兰州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职业培训机构,提交办学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文件。办学许可证现场核实后返还原件,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文件无法提供的由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部门协查的手段核查;
(二)依法取得办学资质的兰州新区、兰州市范围之外培训机构登记备案除提供办学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文件外,需补充提交在新区有培训场地证明、培训设施设备清单、实操场地照片(不少于3张)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兰州新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三、登记备案程序
(一)资料收集
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向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资料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对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提交资料的,可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通过QQ、微信等途径进行提交,待特殊情况结束后,及时再行提交原件以便核实。
(二)审核勘验
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登记备案情况,核实相关资料及培训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情况。兰州新区、兰州市范围之外培训机构,根据开展的培训工种的具体情况对相关机构的办学条件、实操场地等进行实地核查。
(三)通知公布
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机构登记备案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名录、可培训工种、办学许可证件有效期等信息。
(四)上报备案
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将登记的培训机构情况报上级人社部门进行统一备案并公布。
四、登记备案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从即日起至5月20日为集中登记备案期,之后按月受理登记备案,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审定情况适时公布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录。
登记地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320室)
联系人: 沈淑霞 邮箱:251631770@QQ.com
景梦姣 邮箱:853105414@QQ.com
联系电话:8259940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
兰州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