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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公告

 2021/04/30/ 10:50 来源: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益性岗位指标调整相关事宜的通知》(新民社函〔2021〕21号),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新区公开招聘1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导向;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岗位需求

  1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全部下派至中川园区、秦川园区、西岔园区市场监管局及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新区户籍;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含);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食品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服从岗位及工作地点的调配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5月1日8:30至2021年5月12日18:00将报名登记表投入电子邮箱47578374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者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本次选拔不进行笔试,由组织方直接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5月22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对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伪造相关证件资料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产生的空缺依据面试情况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④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作出考察评价。

  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录取或与招聘岗位不匹配情形,组织方有权不予录取。

  (六) 体检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通过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在兰州新区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公益性岗位合同制管理,工资标准按照新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本次招聘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

  2.报考人员所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必须为有关机关认证或正式制发,若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931-8256113  0931-8256137

  附件:兰州新区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名表

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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