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发放一季度就业专项资金

 2021/04/13/ 11:36 来源:兰州新区报 记者 窦响灵

高校毕业生可申领三项补贴。

  记者从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一季度就业专项资金开始发放,即日起至4月25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即可申领。据了解,今年一季度新区就业专项资金将发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以工代训”补贴三项资金。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对象及标准为: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2021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按季度申领,符合条件且在2021年一季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向企业注册地公共服务局申领,新区各国有集团可向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申领。

  创业补贴的申领对象及标准为:新区范围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甘肃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公共服务局申领。

  “以工代训”补贴的申领对象及标准为:在兰州新区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总部授权许可开展相关工作且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均可由企业向各园区公共服务局代为申请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在新区参保的企业,由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各园区公共服务局通过社会保险系统自主审核,按照“不来即享”原则,通知企业申领;无法通过社会保险系统比对进行核定的企业,请各企业及时向所在园区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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