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2021/04/09/ 10:44 来源:兰州新区报 记者 魏晓倩

  近日,新区出台《兰州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在兰州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1+2+5+N”林长单位管理结构(“1”代表总林长,“2”代表国有企业和公安局,“5”代表主要成员单位农林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检察院5个主要部门,“N”代表其他成员单位),构建属地负责、责任明确、部门协同、监管严格、全域覆盖、源头治理、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强化新区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意识,构建“统筹在省上、组织在新区、责任在园区、运行在乡镇、管理在村社”的林草资源管理新机制,保护好兰州新区的绿水青山,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将兰州新区打造成为生态治理示范区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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