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就业创业奖补政策

 2021/03/31/ 16:00 来源:新区原创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在兰州新区中川园区自2019年4月22日之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甘肃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补助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符合连续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的,可给予每户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返乡人员创业补助

  对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并吸纳当地富余劳动力就业30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四、“以工代训”补贴

  在兰州新区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总部授权许可开展相关工作且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均可由企业向各园区公共服务局代为申请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在岗职工缴纳社保满一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证书一年内的,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2000元。

  六、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七、就业见习基地

  被认定为新区就业见习基地的,见习时间3-6个月,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月,对于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

  八、扶贫车间

  1.“扶贫车间”吸纳10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政策咨询方式:0931-8252176/6410298(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公共服务局)

兰州新区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新区头条
返 回
顶 部
返 回
顶 部

版权所有:甘肃省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陇ICP备17002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