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兰州新区门户网站 >> 专题专栏 >> 学习园地

李稻葵研究团队:打造中长期经济增长新动力

 2021/02/18/ 09:44 来源:企业管理杂志

  文/李稻葵研究团队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奔向“2035年远景目标”起步之年。在中国人均GDP水平刚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为美国的五分之一)这样一个历史阶段,中国经济还有巨大的需求可以被释放。对于如何打造中国中长期经济增长新动力,我们有三点建议。

  经济地理再布局:中国经济新的中长期增长点

  1.经济发展往往伴随着经济中心转移

  古代中国的经济发展以农业为基础,受气候和农业生产技术以及历史政治等因素影响,呈现从“北重南轻”向“南重北轻”变化的趋势。放眼海外,德国西部的鲁尔区从工业革命时期开始,凭借丰富的煤矿资源和便利的交通运输成为德国经济中心,后来受产业变迁和商业环境等因素影响,经济中心开始逐渐南移到以慕尼黑和斯图加特为核心的南部地区。美国经济中心也受政治历史、基础设施、经济发展、技术革新等影响,发生了从早期仅有东北部一个经济中心,到近半个世纪西部等地区经济崛起的变化。

  2.转变地方GDP考核标准,策划人口流出地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经济发展成就,突破了交通、语言、信息、文化和法律限制,经济增长相对国外及古代中国具有更大的地理拓展空间和动能。但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都存在发展不均衡的情况,未来劳动力流动所能释放出的增长潜力依然巨大。打造中国经济地理新格局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地区经济考核评价时以人民幸福为中心,不再考核地区GDP总量规模,而是重点考核人均GDP指标和衡量民生发展水平的主客观指标,将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作为地区经济考核重要内容,不追求绝对GDP总量上的赶超和提速,而是关注人均GDP差距的缩小和居民生活满意度的持续提升。

  ▌第二,顺应人口流动自然规律,通过人口重新布局,减少省与省、地区与地区之间人均收入差距。对于人口流入地区,重点关注资金、产业、技术等资源的合理和有效配置,充分发挥人口集聚效应,确保国内经济大循环通畅有序。

  ▌第三,在策划、安排和布置重大公共投资与建设项目时,要考虑人口流出地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目标。对于人口流出地区,通过相关国家公共政策和财政政策给予对冲,保证人口流出地区拥有关键产业,赋予人口流出地区合适的产能指标,允许地方政府进行指标再分配。

  保障经济安全底线,助力社会高质量发展

  1.经贸逆势增长不宜盲目乐观,科研投入还需加大

  经贸方面,2020年海外订单回流、防疫物资出口、跨境电商逆势增长只是暂时的,对此应保持清醒,不宜盲目乐观。我国对海外市场存在结构性依赖,如芯片断供的关键技术和核心产品“卡脖子”问题突出,产业发展所需的高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元器件、关键材料也大多依赖进口。这要求我们改变发展思路,在科技自立自强方面,为可能的技术封锁做好准备;同时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发展新朋友圈,继续捍卫和推进全球化。

  我国对海外市场存在结构性依赖,这要求我们改变发展思路,在科技自立自强方面,为可能会发生的技术封锁做好准备。

  2.产业在有序转移中实现升级

  从全球经济格局看,我国正面临来自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上挤下压” 的全球新“三明治”压力。以美、德、日、英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纷纷实施“再工业化”战略,矛头直指我国。同时,以印度、越南等为代表的一批新兴市场国家发挥成本等优势,在中低端制造业领域对我国造成挤压。从短期看,一些国家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对自身产业链稳定与安全更加重视,部分外国政客屈从于民粹主义与冷战思维而发动贸易与科技冲突,促使我国部分产业、部分生产环节向其他经济体转移。从中长期看,这种产业跨国转移是循着相对成本的变化而进行的,且历史上不乏先例,比如劳动密集的纺织品行业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日本、韩国、中国、孟加拉国、越南等国的转移。为实现合理管理、有序引导产业转移,特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充分发挥中西部地区独特优势,有序承接产业转移。从全国层面看,中西部地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成本优势,更好地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是变“各地小循环”为“国内大循环”的必由之路。目标一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二是尽量避免劳动密集型制造环节过快流失对就业造成压力;三是为产业升级换代争取时间。当然,国内产业转移存在“出”“入”两难的问题,其核心原因是缺乏产业转出地和转入地的创新合作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为此,应着力完善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办法。一是出台产能指标、能耗指标的分配和交易机制。在行政分配方面,尽量不压减产业转出地已分配指标,酌情增加产业转入地指标;在市场机制方面,允许产业转入地和转出地沟通、谈判、交易相关指标。二是推动产业转出地和转入地合作建设产业园区乃至“飞地”园区,创新税收分配机制。未来应进一步鼓励地方政府之间采取“共商共建共有”原则、开展股权合作,完善税务统计系统和征缴体系,让产业转出地和转入地互利共赢。三是中西部地区应增强合作、有序竞争,推动从吸引企业到建设集群的升级。应避免中西部省份在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方面过度竞争,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邻近地区联合承接产业集群,建设利益分享机制,形成产业发展合力。

  ▌第二,注重培育市场“隐形冠军”,突破产业链瓶颈环节。中国经济在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一些设备与材料面临“卡脖子”问题。这些设备与材料往往是行业顶尖产品,研发与生产技术门槛高,其体量往往也不如中端或低端产品大。从德国、日本等国经验看,这类高端产品市场往往由一些聚焦细分领域的企业占领。这些企业一般不追求大规模或多元化,往往不被消费者所知,而是在一些关键领域精耕细作,掌握关键技术,为下游企业提供中间品,被称为“隐形冠军”。突破产业链“卡脖子”状况,需要中国经济培育一批这样聚焦关键环节与关键技术的“隐形冠军”,相关的政策应该特别给予重视。与此同时,也应注重进一步推动产业链现代化。首先,应进一步发掘中国经济实现产业升级的潜力,如充分发挥国内大市场优势,以终端消费市场作为国际产业布局的吸铁石;进一步优化产业体系与配套能力;释放劳动力质量红利;加强基础设施维护与升级;发挥西部地区人力、土地成本优势。其次,进一步协调政府与市场关系,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干预企业微观经营决策等现象,这是我们改革开放四十年发展的重要经验。最后,调动科技人员、工程师等技术人才积极性,突破产业链瓶颈。需要指出的是,科学技术的积累与进步有其客观规律,政府应充分发挥协调、组织作用,而不是越俎代庖,滥用自身的行政、经济资源带来激励扭曲。

  ▌第三,尊重市场规律,有序引导企业跨境布局。如前所述,伴随经济发展而出现产业链跨国再布局符合客观规律与历史经验,不宜用有色眼镜看待。在不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前提下,应鼓励本国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参与这一进程,更广泛地利用国际市场资源,实现更高质量的“走出去”。另一方面,也应鼓励企业充分利用RCEP等贸易协定带来的契机,通过参与国际产业链进入国际市场等。这既可以充分利用国际经济生产要素,又能降低贸易冲突对企业的影响。

  ▌第四,大力“稳外资”,增强对全球高端要素的集聚能力。要加大力度引导外资布局制造业高端环节,以及生产性服务业。未来应进一步创新相关政策,让更多外资享受更优惠的政策,以鼓励其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向生产性服务业。我国对外资最大的吸引力是广阔的国内市场、优良的营商环境和雄厚的产业配套能力。在国内市场方面,要进一步向外资开放市场,在法制环境、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等方面实现国企、民企、外企一致化,明确把在华外企作为“国内大循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营商环境方面,应加大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力度,改善国际化营商环境。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丰富外商投资鼓励产业目录,完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在维护国家安全利益时重视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在配套能力方面,应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提高产业链稳健性,同时合理管控竞争,避免低端重复建设,推动相关企业在若干关键环节着力攻坚克难,巩固提升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协同创新的产业链体系。

  3.石油对外依存程度较高,未来面临较大风险

  2019年,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高达72%以上,其中大多进口从中东海运而来,一旦霍尔木兹海峡、马六甲海峡出现问题导致海外原油断供,整个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将受到严重冲击。同时,我国石油储备抵御风险能力不足,且与经济体量不相称。目前的储备能力距离国际能源署(IEA)提出的战略石油储备90天安全标准仍有缺口,只相当于日本的1/2和美国的1/4。建议加快石油储备机制改革,放开对商业石油储备的限制,抓住有利时机增加中国战略石油储备,同时加快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4.跨境金融风险防范不足,数字金融监管仍需加强

  “十四五”以及未来较长时期,我国面临三方面的金融安全问题。

  (1)中美冲突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美国在金融领域对我国的打压、制裁未来可能进一步升级。2020年以来,美国在金融、科技等领域对中国的打压有增无减,我国金融安全面临新挑战。美国在以下领域对中国发动局部或全面金融战是有可能的:一是基于长臂管辖获得法理依据,对中资金融机构以及在美上市的中概股企业进行打压,或阻止中国企业赴美上市融资。近期,美国前总统特朗普签署《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该法对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在履行向美国监管机构披露信息的义务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可能会严重阻碍中国企业赴美正常上市融资。二是发动汇率战,通过认定中国为“汇率操纵国”,达到影响中国汇率稳定和资本流动,进而冲击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目的。三是逼迫中国大幅度开放市场、造成过度自由化和金融化。四是通过纽约清算所银行同业支付系统(CHIPS)做实美元霸权,切断中资金融机构与CHIPS的直接或间接联系,使其无法开展跨境美元业务。金融战和贸易战有所不同,其力量非常强大,除了金融机构自身要实力过硬,还要有充分的预案稳定金融市场。这需要我们对金融战的范畴、表现和应对有足够认知和准备。

  (2)对金融双向开放带来的跨境金融风险传播认识不够、防范能力不足。我国金融双向开放取得很大进展,这对提升我国金融业国际竞争力、规范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倒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企业和居民投融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在此过程中,对潜在金融风险的认识可能还不够,应对风险的能力、工具还不足。一是我国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将面临更大竞争压力,会对国内金融机构业务模式、盈利能力、管理水平等造成冲击。二是对国际经济、金融、法律等规则了解不足可能带来较大风险。2020年中国银行“原油宝期货事件”就是典型案例。三是我国金融市场由于开放水平总体而言仍然偏低,未来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但大规模资金跨境流动风险值得关注。以A股市场为例,目前外资持股占比在4.6%,如果提升至10%、20%、30%,当出现重大事件导致大规模资金跨境流动时,可能带来什么样的金融风险还很难预料。(3)数字金融和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一些新型金融风险开始出现或酝酿。一是一些数字金融新业态、新模式在功能和法律界定上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难以划拨到已有业务类型、纳入现有监管框架,防风险难度较大。二是数据开放共享与跨境数据流动成为新常态,数据安全、隐私保护、跨境治理等成为金融安全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三是一些大型科技公司加速向各个领域渗透,混业经营可能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他们经营模式和算法趋同,如果风险管理不到位,面临市场冲击时可能会出现羊群效应,放大金融体系顺周期性,容易积累形成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鉴于以上问题,我们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加快推动海外上市高质量公司回归A股战略。在境外上市的中国高科技公司是美国等国家长臂监管的潜在对象,其随时可能以相关理由发起对中国科技公司的调查或制裁,这将严重影响我国科技安全和金融安全。

  ▌第二,短期来看,要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管制。这与长期坚持资本账户的完全可兑换方向并不矛盾,要做到循序渐进、有节奏开放,掌握开放的主动权。

  ▌第三,中国金融机构要苦练内功,改善公司治理,提高核心竞争力;金融监管部门要提高监管能力、改革监管体制,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以适应国内改革、国外开放以及应对外部严峻挑战的需要。

  ▌第四,加强对数字金融、金融科技的监管,寻求规范发展与创新发展的平衡。

  互联网平台监管应精准中国互联网经济在经过二十多年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科学合理地对这一新兴业态进行监管具有迫切性和现实重要性。

  1.互联网平台监管的基本原则

  第一,继续巩固和加强中国互联网科技公司在全球的领先地位,不可泛化垄断概念,因噎废食。中国互联网平台是中国经济创新的亮点 ,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在同期GDP中的占比达17.2%。

  ▌第二,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认真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精准落实反垄断和反资本扩张,切忌“一刀切”。传统反垄断理论不适用于互联网平台,因为互联网平台企业往往是市场组织者而非商品提供者,不能单纯通过线上体量和市场份额占比进行界定。同时,互联网领域创新创业发展活跃,吸引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且竞争激烈,互联网平台的格局仍然处于不断演变之中。

  ▌第三,监管以保护创新为重点,维护互联网领域“百花齐放”。该网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和新业态层出不穷,政府应对创新创业企业予以支持,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第四,以保护线下中小企业和消费者为底线。政府应鼓励互联网平台与消费者和中小商户之间寻求建立良性合作关系,而不是打压中小企业生存空间,这样才能实现全产业链共赢。

  2.互联网平台监管政策建议

  监管目标从“垄断地位”向“垄断行为”转变。监管对象不应再是某个企业,而是包括强制“二选一”、恶性价格战、“抢新地盘”的恶意收购、资本过度扩张及“大数据杀熟”等不正当行为,同时防范各类“爆雷”事件和风险。此类不正当行为和风险会损害商家和消费者权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创新。其他政策建议包括在保护用户隐私和国家数据安全前提下,推动适度数据分享和鼓励行业自治,引导互联网平台扮演“良性市场”角色,发挥其在市场监管方面的作用。

  本文发表于《企业管理》杂志2021年第二期

兰州新区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新区头条
返 回
顶 部
返 回
顶 部

版权所有:甘肃省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陇ICP备17002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