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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西岔园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 2021/02/0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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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岔镇人民政府、文曲中心社区、园区各部门、西岔派出所、园区各国有企业:

  根据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兰州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0〕54号)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了《西岔园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西岔园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消除西岔园区范围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54号),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省住建厅、新区管委会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有序开展西岔园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利用3年时间,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逐步建立健全农村房屋管理机制,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

  二、排查范围

  西岔园区各行政村(含西岔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岔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重点排查整治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全面摸排农村各类房屋,全面整治存在安全但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公用建筑)。

  三、排查内容

  按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排查房屋是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裂缝,主体或承重结构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受力构件处于危险状态,墙体出现结构性裂缝,改扩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导致安全受到影响等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建立台账。西岔镇人民政府和园区建设局会同园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园区各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填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自建房、非自建房),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依托国家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农村房屋数据信息库。

  1.重点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摸底,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远的房屋、河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的房屋等。

  2.全面排查(2021年6月底前)。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排查,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查清受地质灾害威胁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冲刺清零行动,对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农户,以竣工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为依据,并结合房屋最新状态进行判断。

  (二)分类整治,销号管理。西岔镇人民政府和园区建设局会同园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发现确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根据轻重缓急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建立园区、镇、村三级重点整治和全面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危险尚未解除前,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需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应立即撤出居住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拆除;对拟修缮加固的危险房屋,应及时采取有效解危措施;对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房屋和影响他人安全,需停止使用的危险房屋,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1.重点整治(2021年6月底前)。西岔镇人民政府和园区建设局会同园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整治重点、整治措施、经费保障和时限要求等。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2019年住建部印发的《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安全性鉴定。由园区建设局会同西岔镇人民政府、园区农林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对整治技术方案进行把关并负责验收,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拒不整改、整治不到位的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置。

  2.全面整治(2022年12月底前)。西岔镇人民政府和园区建设局会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但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进行全面整治,制定整治计划,按照谁拥有(使用)谁整治、谁主管谁督促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并将全面整治与乡村振兴、防灾减灾相结合。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产权(使用)单位进行整治,由园区建设局会同西岔镇人民政府、园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验收,验收情况上报新区城建交通局。

  (三)建章立制,动态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在整治销号的基础上,对农村房屋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和管理机构,建立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力争在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西岔园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园区管委会统筹安排,园区各行业部门紧密配合,西岔镇和园区建设局具体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西岔镇人民政府和园区建设局建立相应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园区和新区城建交通局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做好排查整治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组织镇、村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人事局从园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园区公司抽调人员力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靠实部门责任。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西岔镇农村房屋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园区建设局负责指导农村房屋建设,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园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灾害风险排查整治,负责不动产确权登记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整治有关工作;园区农林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园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整治;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核查和安全整治;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及整治;园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局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农村文化场所安全管理及整治;园区经合局负责指导农村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及整治;园区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管理及整治;园区民政社保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及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园区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三)强化服务保障。园区建设局和西岔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园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园区民政社保局负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

  (四)加大督促指导。园区综合办、纪委筹备组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情况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责,按照分工加强部门衔接配合,落实人员力量,保证此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五)加强宣传引导。西岔镇人民政府和园区建设局要会同园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广泛宣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附件:西岔园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西岔园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天岳  园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郭明军  园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周鸿杰  园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龙贤平  园区党委委员

      王德福  园区副县级干部

  成 员:施承岩  西岔镇党委书记

      席学功  西岔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忠  西岔园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

      赵彦峰  西岔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慕成信  西岔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柯俊贤  西岔园区农林水务局负责人

      权 磊  西岔园区经济合作局局长

      魏万禄  西岔园区财政金融局负责人

      乔晋哲  西岔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段得强  西岔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人

      王汝恒  西岔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副负责人

      刘小萍  西岔园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局负责人

      王世宏  西岔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城市(乡)建设局,周鸿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彦峰、席学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