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接收方案》的通知

 2021/02/04/ 16:24 来源: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管理委员会

西岔镇,文曲街道,园区各部门、各国有企业:

  现将《兰州新区西岔园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接收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接收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20〕5号)、甘肃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国资国企组发〔2020〕1号)和《兰州新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西岔园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接收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二)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接收至园区管委会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

  二、工作内容

  (一)适用范围

  西岔园区范围内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的(包括原国有企业改制退出国有前已退休人员、国有托管未置换国有身份人员和国有企业已破产或关闭注销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适用本方案。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二)接收方式

  1.按企业退休人员的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进行接收,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在西岔园区管委会范围内的,接收到西岔园区文曲街道开展管理服务。省外户籍的退休人员企业所在地在西岔园区的,也接收到西岔园区文曲街道。(可根据街道和社区实际成立情况进行调整)

  文曲街道具体地址如下:西岔园区管委会3号院

  联系人:董世弘    电话:8258591

  2.国有企业与园区管委会签订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并办理移交手续。协议原则上只签订一次,长期有效,移交后新办理退休人员凭退休手续自行到文曲街道报道。

  3.园区管委会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由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街道和社区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4.原国有企业改制退出国有企业前已退休的人员,由现企业负责办理移签手续,国有企业已破产或关闭注销的,由同级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或托管机构按移交工作流程为其办理移交手续。

  5.国有企业和退休人员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三)接收流程

  1.退休人员管理关系接收

  (1)国有企业向园区所属街道和社区提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花名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文本。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企业提供的移交清单上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备案。

  (2)国有企业组织退休人员到园区所属街道和社区报到,核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中的内容。

  (3)街道和社区接收退休人员后,按照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要求,核实并完善人员信息,建立台账,制作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

  (4)街道和社区在办理完企业退休人员所有接收手续后,向西岔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接收企业退休人员情况。

  2.人事档案转移接收

  (1)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8〕60号)、《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劳力字〔1992〕33号)文件等规定,进行规范整理,符合要求后由国有企业向园区档案管理部门提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花名册》,已实现人事档案电子化的同时提交电子档案。

  (2)园区档案管理部门根据企业送达的花名册,对企业移交的退休人员档案进行核对接收,开具回执。

  (3)人事档案移交后,由园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承担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对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按社区统一编号,有序排列,并以此登记案卷目录,建立台账。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查询或外借,应按规定严格报批登记。

  3.党员组织关系接收

  (1)国有企业向退休人员所在地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提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党员花名册》,同时提交电子文本。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企业提供的移交清单上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备案,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向企业开具回执。

  (2)街道和社区要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

  4.专用资产无偿划转

  (1)国有企业向街道和社区提交《国有企业位于社区或职工家属区专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资产移交清册》,将资产无偿划转给街道和社区。

  (2)划转后的资产由街道和社区负责管理维护并向社会放,继续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优先开展养老服务项目。

  三、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帮助和指导退休人员借助现代信息化手段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对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采取入户调查等方式协助开展认证工作,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关心、关爱退休人员,跟踪、了解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及各项查询服务,积极为退休人员排忧解难,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反映退休人员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三)帮助亡故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家属依法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开展党的活动,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六)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工作,并建立服务台账。

  (七)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和工作台账,完善各项管理信息。

  (八)建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制度,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并及时得到相关服务。

  四、分工安排

  (一)企业所在地街道和社区。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和社区日常工作中,加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管理职能建设。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园区有关部门。财政金融局负责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接收工作。组织人事局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民政社保局负责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解释,衔接上级部门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及调整,根据街道和社区提供的认证结果进行养老金停发补发,做好亡故退休人员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发放工作;民政社保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做好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衔接,推进社区治理,推动提升街道和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负责指导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综合办公室负责督促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维稳工作;负责衔接做好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资产划转所涉及的测绘、过户等相关工作。

  (三)国有企业。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统筹外费用。加强与街道和社区的协调沟通,协助做好退休人员的慰问、殡葬服务等工作。企业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移交地方管理的退休人员继续按原渠道享受。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其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仍由原企业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企业退休人员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原企业向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涉及企业退休人员与企业利益纠纷及相关信访等事项,由企业所在地园区主导,原企业配合负责解决。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6月底前)。由园区文曲街道牵头,制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接收的初步方案,并征求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民政社保局等职能部门以及园区国有企业的意见,经园区管委会同意后,报新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底前)。各企业与园区管委会签订移交协议,完成退休人员管理关系、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资产划转等接收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0月底前)。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兰州新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接收工作在园区党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西岔园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推动落实。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督促和协调服务。

  (二)落实资金保障。园区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

  (三)强化考核督查。园区管委会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园区管委会工作业绩考核体系。园区财政金融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所监管企业的考核。园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督导检查、定期通报。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中央在西岔园区、省属在西岔园区、区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接收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和按时完成,成立“西岔园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成才  西岔园区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郭明军  西岔园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周鸿杰  西岔园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组 员:汪业文  西岔园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茹思鹏  西岔园区组织人事局副负责人         

      魏万禄  西岔园区财政金融局负责人       

      赵彦峰  西岔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王汝恒  西岔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副负责人       

      慕成信  西岔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局长

      董世弘  西岔园区文曲街道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指导西岔园区辖区内居住的新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确保接收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协调解决接收工作中遇到和存在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金融局,由财政金融局负责人魏万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文曲街道负责人董世弘、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副负责人王汝恒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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