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兰州新区门户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下放建设项目出入口审批权限的通知

 2021/02/01/ 14:43 来源: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下放建设项目出入口审批权限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0〕35号

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新区各国有集团公司,省市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快下放权力事项的部署要求,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进一步优化兰州新区营商环境,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出入口审批工作,拟将新区建设项目出入口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园区管委会,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临时性出入口

  (一)审批程序及权限:各园区管委会根据建设项目的用地情况、建设时序及使用需求,会同新区农林水务局、公安局等部门现场踏勘后确定开设方案(包括出入口位置、宽度、转弯半径、交通安全设施布置、使用年限等)并批复。

  (二)建设主体:由企业根据批复的开设方案自行实施,使用期结束后由企业按原有标准恢复。实施前企业须与市政集团签定管护协议,市政集团做好管网保护及人行道恢复的监管工作。

  二、永久性出入口

  (一)审批程序及权限:新区自然资源局在审定建设项目总平面时统筹规划企业出入口,各园区管委会根据审定的项目总平面,会同新区农林水务局、公安局等部门现场踏勘后确定开设方案(包括出入口位置、宽度、转弯半径、交通安全设施布置等)并批复。考虑城市通行、交通安全及生态景观的影响,原则上不应设置侧分带出入口,但为满足企业大型车辆进出、优化交通组织等需求确需开设的,由园区管委会书面征求新区公安部门意见后,确定开设方案(包括出入口位置、宽度、转弯半径、交通安全设施布置等)并批复。

  (二)建设主体:项目出入口由企业根据批复的开设方案自行实施,实施前企业须与市政集团签定管护协议,市政集团做好管网保护及人行道恢复的监管工作;侧分带出入口由市政集团根据园区管委会下达的建设任务进行实施,所需费用纳入城市维护费。

  (三)出入口调整及变更:出入口位置、宽度、转弯半径等参数应严格执行审定的总平面,确因特殊情况(电力通信等杆塔影响、生态景观影响及其他限制性因素影响)需对出入口进行变更的,由园区管委会督促企业变更项目总平面布置方案,报新区自然资源局核定后,由园区管委会予以批复。

  三、其他要求

  (一)出入口开设方案应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规范,出入口开设方案批复由各园区管委会抄送自然资源局备案,确保项目出入口合理规范。

  (二)各国有企业进行道路施工时,要提前与园区管委会对接,根据企业项目总平面布置,提前做好出入口预留,避免道路建成后二次破挖。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兰州新区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新区头条
返 回
顶 部
返 回
顶 部

版权所有:甘肃省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陇ICP备17002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