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9/ 16:18 来源: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0年,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面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新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政务重大决策和公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主动推进、积极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专责工作人员,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并配套制定工作流程和表单,明确政务公开方式、内容、时限及审核要求,确保公开的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三)加大公开力度。依托新区门户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信用中国、互联网+监管、甘肃协同监管等平台,逐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2020年主动公开本部门相关工作动态223条;公布4份行业规范性文件并进行政策解读;公布商品房预售信息60份、公租房租赁信息1份;办理网民留言20条;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共计2038条。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提高公开意识、公开深度等方面,距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按照国家、省、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利用现有公开载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结合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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