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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4/ 15:40 来源:兰州新区报

  为规范兰州新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兰州新区日前制定并印发《兰州新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定“规则”。

  《办法》规定,各园区城市管理部门将把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纳入本辖区市容管理,开展日常执法巡查,督促运营企业维护管理停放秩序,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运营企业共同规划,并在人行道适当位置设置共享单车的停放区域,停放区域以外均禁止停放,停放区域的位置和数量报新区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办法》指出,按照每投放200辆共享单车配备1名运营维护人员的标准,运营企业应加强停放管理队伍建设或委托第三方管理团队对停放秩序实施日常管理;建立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应急保障预案,充分保障应急人员、设备、场地和物资等齐全完备;建立每日工作、重大事件的影像存档制度。维护管理车辆日常停放秩序,并在书面承诺限定的时限内,及时摆放规整停放点位内无序停放、清理回收停放点位外的共享单车,对挤占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绿化带等已影响人车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的共享单车,应当立即清理,恢复通行,消除隐患。运营企业要主动配合园区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适当位置施划共享单车的停放点位。施行以定点取车、定点还车为手段的“电子围栏”技术,提升停放管理质量。在后台客户端标注停放点以外的区域为禁停区,发布禁停提示信息,引导承租人将共享单车停放至划定的停放点位。对承租人进行平台信用监测,可对承租人是否按要求使用车辆、定点取车还车的行为进行信用惩戒。

  《办法》明确,各园区应当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会同运营企业共同规划设置停放点,在公交站点、商业中心、旅游景点、住宅小区周边等区域,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和设施条件,适当增加设置停放点。共享单车停放点位规划应遵循利于交通、便民适用、公交衔接、因地制宜、安全美观、规模适度的原则,在城区人行道适当位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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