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2020/11/17/ 11:31 来源:新区原创

  近日,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印发《兰州新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试行)》(新城建交发〔2020〕32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推动基层准确理解《办法》精神,促进《办法》有效落实,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分享经济的典型业态。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快速发展,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分享经济发展。市民绿色出行需求量逐年扩大,其有序的发展正经历着从发生、发展到成熟的过程,但同时也存在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二、《办法》制定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为规范兰州新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城市管理部门通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将管理向精细化方向推进。共享必须共治,才能真正让共享走得更远更健康,除了城市管理者的努力,共享单车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有赖于运营企业的自律和市民文明守序的自觉。只有“管理者+运营者+使用者”三方合力,才能真正实现共享单车方便与有序的有机统一。

  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定义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指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俗称“共享单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同样,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秩序管理也适用于该办法。

  四、谁来管?

  新区和园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是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主体。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是共享单车的经营管理投放主体,对本企业运营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依法承担主体责任。

  五、怎么管?

  城市管理部门通过宏观管理、微观管理、应急管理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综合考量,每月底开展考核工作,进行打分排名,对排名靠后的运营企业进行约谈并适度采取相应措施。

  相关链接: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兰州新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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