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2020/10/13/ 12:20 来源: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9〕77号

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省市驻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树立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新区高质量快速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新区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适应改革新要求、发展新形势、工作新需要,将政务公开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各园区要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要担任组长,切实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主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的要求,指定分管领导和承办处室(科室),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主动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二、细化公开内容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围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

  (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各部门、各单位提交新区管委会会议研究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决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应在决策前通过兰州新区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二)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情况公开。对新区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相关部门要对项目立项、审批结果、设计变更、征地拆迁、项目进展、竣工验收等信息进行公开。

  (三)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根据新区机构改革和职责调整,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各部门、各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同时积极做好负面清单公开工作。

  (四)推进行政执法检查公开。各园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相关职责权限,及时编制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对象名录库,做好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名录库动态调整后,要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

  (五)推进办事服务事项公开。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的要求,及时编制修订和发布标准化事项名称及实施清单,依法依规公开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申请条件、咨询电话等,为办事群众提供明晰的指引。

  (六)推进重点信息公开。细化新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按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时间节点主动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好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依托甘肃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及兰州新区官方网站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信息补录公开。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公众互动交流

  (一)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牵头起草出台重要政策的部门在拟定草案的同时,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政策解读文本应与正式文件同步在兰州新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应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重要舆情、媒体关注的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通过官方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解释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三)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对重大决策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统筹做好媒体发布工作,探索运用简明问答等方式、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以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四)切实做好网民留言办理。积极做好网上群众工作,及时掌握人民群众的心声、愿望、诉求,进一步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新区门户网站和甘肃政务服务网新区子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回应率、办结率、满意率,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兰州新区门户网站是新区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照《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完善新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加强网站管理维护,及时调整并更新公开内容,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经费保障。要切实用好管好“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新媒体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坚持和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通过新媒体平台加大部门信息公开,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不断增强新媒体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兰州新区报》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回应关切、推动工作落实等积极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新区政务公开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信息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履行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查责任,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好信息发布关口。新区门户网站管理部门加强工作配合,建立政务信息网站公开审核制度和流程,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信息网上发布审核工作。

  六、建立开展工作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新区政务公开日常开展,从下而上逐级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区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统计、工作督查、总结上报等工作,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政务公开基础资料建设,认真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月报送1次工作报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每季度报送1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每年12月底前提交本部门、本单位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加大对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考核力度,把政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绩效考核,进一步发挥督查考核导向作用。

  附件:1.兰州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兰州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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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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