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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

时间: 2020/09/1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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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部门决算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新区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新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根据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新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开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定新区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同境内外各类经济团体及工商企业、金融组织、商务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的联系,组织开展各类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活动;承办新区管委会组团赴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洽谈等相关工作。3.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编制新区投资指南、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宣传资料;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信息工作及网络建设。4.负责指导、协调各园区及有关部门(单位)、企业的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5.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分解、考核等工作;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承担新区经济合作部门的人员培训。6.负责新区会展活动组织工作,承担新区在境内外举办各类项目洽谈会、经贸展会的组织、联络、洽谈、协调工作。7.负责区域性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新区方的组织工作和省内都市经济圈等区域经济技术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新区与国内友好城市经济技术合作的联络与交流工作。8.负责新区招商引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合同履约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在建设、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9.负责研究制定推进重大签约项目落地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对项目落地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报告项目落地进展情况,以及影响项目落地推进的原因和事项。10.承担兰州新区“兰洽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兰洽会”筹办期间兰州新区方面的有关工作。11.负责境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商引资项目的对接、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区经济合作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联络协作科、项目推进科、经合一科、经合二科、经合三科。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共有干部28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1人,科员10人,工勤3人,其中聘用人员12人,财政全额拨款供养人数28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支总计1,802.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9.21万元、增长97.3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74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1.13万元,增长106.67%,主要原因是:2019年省上划拨项目奖励资金1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5.89万元,占100.00%;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事业收入,无其他收入。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6.80万元,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率较2018年度降低,控制成本节约开支。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72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1.96万元,增长105.06%,主要原因是:2019年省上划拨项目奖励资金1000万元(已划拨企业)。其中:基本支出409.10万元,占23.77%;项目支出1,312.31万元,占76.23%;上缴上级补助0.00万元,占0.00%;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02.6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9.21万元,增长97.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1.96万元,增长105.06%。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3.26万元,占97.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4.81万元,增长189.27%,;住房保障支出18.66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万元,增长8.05%;卫生健康支出14.45万元,占0.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6.5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04万元,占0.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4万元,下降21.9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74万元,下降21.49%,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调离。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3万元,下降56.24%,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调离;节俭办公,公用经费支出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邮电费、维护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2万元,下降74.52%。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客商中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和车辆保险、维修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1万元,下降72.5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优化了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运营成本。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3.“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4万元,下降56.2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因部分人员调动,人员工资较2018年减少。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7.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目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2019年决算公开报表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