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0/09/1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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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 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 负责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
4. 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任;
5.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 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7. 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8. 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 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0. 负责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11. 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 负责新区突发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系统、环境安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3. 牵头负责新区全域无垃圾创建活动;
14.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环保局共有5个内设处室,分别为综合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污染防治处、环境监察处、环境监测站。环保局为一级预算单位。环境保护局核定工作人员18名。其中:正县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其中:环境监察处、环境监测站正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各2名;正科级行政审批专员1名;其他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副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在编14人,聘用4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注:空表必须公开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7204.69万元,支出总计7204.69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1395.65万元、减少296%,主要原因是支出水污染防治资金8474万元及引大东二干资金14400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69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3.4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58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08万元,占9.05%;项目支出 3264.86万元,占90.94%;基本支出包括工资、人员经费、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全部正常支出。项目支出包括全国污染源普查资金、环境宣传费等项目,年底资金全部按时拨付。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14.76万元,较上年增加33.0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质保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693.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6743.59万元,增长 -182.5%,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转结余较少,将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支出。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8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21396.36万元,减少 596%。主要原因是项目按期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4万元,占 0.8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万元,占 5.2%;卫生健康支出12.59,占 0.35%;公共安全节能环保支出 3462.87万元,占96.5%;城乡社区支出 50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 15.84万元,占0.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06.63万元,较上年增加-37.81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节约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8.45万元,较上年增加-17.9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租赁运行费用减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经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4万元。
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卡充值。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76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其中按照科目分类:办公费2.37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28万元,差旅费8.75万元,公务招待费0.10万元,工会经费0.8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17.91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印刷费和差旅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3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委托第三方对企业进行全国污染源普查、“三线一单”项目、土壤能力建设项目、湿地公园水质自动站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新区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预算支出严格按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做到收支平衡。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型也比较精准,达到了预算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 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