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
时间: 2020/09/2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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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推进兰州新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动新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推进新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拟订兰州新区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拟订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公共技术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政策,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相关的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4.研究兰州新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5.负责申报甘肃省科学技术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产业化政策,推进科技产业基地的建设。
6.负责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
7.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8.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9.负责兰州新区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新区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新区科技外事工作,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10.负责统筹新区大数据平台与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相关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大数据信息资产开发应用与交易,进一步推动信息产业发展,推进兰州新区信息化及智慧城市建设。
11.负责协调推进新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和人员培训。
12.对接联系省、市科协,承担相关业务工作。
13.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14.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进一步推进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兰州新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科技发展局内设4个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文电处理、保密、印鉴的管理;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脱贫攻坚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信息宣传、财务、人事固定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绩效考核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负责拟定兰州新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基础研究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负责编制科技经费和专项基金计划的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估和科技统计;规划布局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负责编制和管理局系统的基建计划;负责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出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兰州新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发展局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
(三)产业化科。负责新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加快发展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新区科技成果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组织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及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组织高新技术成果的认定;负责国家、省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新区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科技社团的管理,负责民营科技企业、民办科研机构认定工作并组织年报;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统计、负责科学技术的保密和出口技术的保密审查与申报工作;管理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科技外事工作;承担科技发展局科技信息、普法、宣传等工作。
(四)信息技术科。负责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对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社区)信息化工作的考核监督;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检查、监督,跟踪监测项目实施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等情况;负责新区数据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推进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新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专家对新区信息化建设进行调研,研究制定新区信息产业发展的方向;负责新区信息化项目的专家评审;负责落实新区重大信息化项目的技术改造;负责为创新创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协调推进新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指导大数据信息采集,制定信息采集的标准和应用范围等;负责网络技术升级、改造、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内设4个机构。2019年末,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实有21人,其中在编行政人员5人,在编事业人员5人,长期聘用人员11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注:空表必须公开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768.47万元,支出合计16,763.62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018.31万元、减少6.07%,支出减少1023.39万元、减少6.1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压减了一些项目预算的收入、支出,但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增加,但在总的预算收入和支出上相比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77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68.47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5.15万元,占0.03%,其他收入为上年度结转结余,为公用经费结转。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76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18万元,占1.70%;项目支出16478.44万元,占98.30%;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住房保障支出,项目支出16478.44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类:科学技术支出16478.44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万元,较上年增加4.8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我单位追加新的预算项目,项目在年末时未达到资金拨付条件,故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76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8.31万元,减少6.07%。减少原因为:2019年度部门预算压减了部分项目预算,故较上年度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76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3.39万元,减少6.10%。主要原因是新区孵化大厦运营费项目的预算较上年度有所压减、去年的部分预算项目在本年度预算中未列支。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7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698.22万元,占99.6%,住房保障支出11.72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单位人数增加,故住房公积金支出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7.90万元,较上年减少9.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34.32万元,津贴补贴23.9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1.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61万元。公用经费17.28万元,其中办公费7.57万元,邮电费1.43万元,差旅费4.86万元,工会经费0.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万元。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3.5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事由,主要用于培训学习,预计2020年无人因公出国,故因公出国费预算0万元。
我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参观考察科技企业及大数据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车均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其中按照科目分类:办公费7.57万元,邮电费1.43万元,差旅费4.86万元,工会经费0.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度增加9.3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职工人数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费用都叫上年度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初,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的公务用车,保障车辆的基本运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6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35.56万元,主要用于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2019年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租用费4921万元,车辆租赁3.88万元,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6635.56万元,印刷费3万元,复印纸1.2万元,硒鼓、粉盒2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新区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
预算填报过程中,我单位对预算工作进行了审查,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为预算合理,内容真实,符合我单位工作情况。预算支出严格按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做到收支平衡。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型也比较精准,达到了预算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