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
时间: 2020/09/2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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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兰州新区党工委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机关党建、群团组织、精神文明、侨务、工商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机关党建、群团组织、精神文明、侨务、工商联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新区统一战线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新区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鼓励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推荐职能,负责做好新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二)负责新区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分析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指导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四)统一管理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新区民族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五)统一管理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六)负责新区工会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指导新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七)负责新区共青团工作。贯彻落实党的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做好团员及青年的思想引领工作,协调和指导新区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
(八)负责新区妇联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指导新区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抓好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九)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定侨务工作措施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负责新区工商联工作。协助党工委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统筹协调机关内设处室做好各类综合性日常事务,协助部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负责拟定和修改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重要文件、重大会议纪要、综合性汇报等文字材料;负责审核以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妇联、团委等名义印发的公文;负责做好机关文秘、文电收发、保密、会议组织、档案和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文印设备的管理、采购工作;负责协调各处室做好目标任务考核、日常考勤以及内部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调遣单位公务用车;负责做好机关财务管理和人事工作;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科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新区关于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向党工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全面情况,提出开展具体工作的意见建议;监督检查统一战线政策执行情况;联系新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反映意见建议,鼓励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调查研究新区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加强新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广泛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民族宗教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依法加强新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管理。
负责港澳台侨事务,依法组织协调港澳台胞、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关党建工作科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新区党工委和机关党委关于党的决议、决定;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做好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党员的培训工作;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审批机关发展的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督促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进行按期换届;审批新区机关党组织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人选;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审理新区机关党员干部违******纪的案件、审批处理决定;协助新区党工委有关部门督促机关各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肃组织生活,落实党内关怀,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按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负责新区机关党组织、党员的统计和党费的收缴工作;负责新区机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负责新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的建设及党内统计年报工作;对新区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新区党工委关于党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新区机关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对新区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支持它们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区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现状问题,向新区文明委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制定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其他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开展新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着力提高新区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负责新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餐桌等各类创建活动;负责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评选、命名、表彰和推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负责新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网络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推进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负责新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美丽乡村及乡风文明建设;负责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各项工作;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会和妇联工作科(兰州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兰州新区妇女工作委员会)
统筹新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指导新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工委、管委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推动企业、行业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进行工资协商谈判,维护新区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和引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职工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等活动;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发动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引导职工和工会会员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审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基层工会加强工会资产管理;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筹新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新区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工作;关注与妇女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新区党工委反映新区妇女工作现状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做好妇女创新创业工作,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居家灵活就业等工作,搭建服务平台,拓宽就业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各方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妇女工作计划;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培训、推荐、选拔优秀女干部工作,做好下一级妇联领导班子协管工作;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共青团工作科(共青团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
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和新区关于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新区共青团组织建设、团员发展和团费收缴工作;负责制定新区共青团工作计划和青少年发展规划,会同各单位党组织指导、检查、督促、考核新区各级共青团的工作,协助新区各单位党组织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团的干部;负责新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新区青年志愿者的组织管理;依法维护新区青少年合法权益;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强化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加强新区青少年对外友好交流工作;负责团员青年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团员青年综合素质;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工商联工作科(兰州新区工商业联合会)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非公有制经济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新区工商联会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负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和政治安排、社会安排的推荐等工作;健全和完善会员诉求渠道,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参与相关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等工作;负责商会(协会)的组建,指导所属商会(协会)各项工作开展,做好会员发展和入会服务及有关资料的统计工作;指导商会(协会)党组织建设工作,推动成立行业性党组织;负责工商联组织的对外联络工作,增强与省内外非公经济组织和非公经济人士的联系,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引导会员参与“一带一路”和新区经济建设;为会员提供政策信息、人才交流培训等服务;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41.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81万元、增长28.45%,主要原因是随着部门业务的开展,财政下拨专项经费增加。2019年新调入工作人员6名,基本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31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68万元,增长19.68%,主要原因是增加新中国成立70周年氛围营造宣传灯杆道旗、落地大牌、LED电子显示屏广告发布及景观雕塑设计制作安装费用及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氛围营造及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展览馆开馆仪式现场布置经费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1.31万元,占83.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占0.76%;其他收入210.25万元,占16.03%。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30.27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29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21万元,增长40.42%,主要原因是所有工作开展使用经费及时报销,无拖欠款。其中:基本支出561.50万元,占43.19%;项目支出738.44万元,占56.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61.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4.71万元,增长18.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00万元,增长15.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3.99万元,占84.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72万元,增长131.47%,主要原因是增加新中国成立70周年氛围营造宣传灯杆道旗、落地大牌、LED电子显示屏广告发布及景观雕塑设计制作安装费用及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氛围营造及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展览馆开馆仪式现场布置经费收入共计300万元及其他项目经费收入。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8万元,占0.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2万元,下降80.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部门先行支付职工各类社会保险,截至2019年度,单位职工保险赤字16.92万元,由2020年经费冲平赤字。
3.卫生健康支出3.28万元,占0.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1万元,下降74.35%。
4.住房保障支出15.54万元,占1.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万元,增长20.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积金费用增加。
5.其他支出133.01万元,占13.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0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1.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92万元,下降19.6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7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1万元,增长2.96%。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设备的购置、人员出差费用报销、公务用车日常的维护保养、部门报刊杂志订购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0.00万元,主要是乡村少年宫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4万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日常的维修保养、工勤人员日常停车费、洗车费的报销。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7万元,增长16.71%,主要原因是车辆甘AKP409(自购车辆)出现大修情况。公务接待费0.5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4万元,增长212.50%,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78万元,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77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部门日常公务出行活动的开展。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