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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审计局

时间: 2020/09/2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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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兰州新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管新区审计工作。承担新区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新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对新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新区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参与拟订新区财政经济及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新区党工委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新区重大项目开展稽查;向管委会报告对其他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管委会各部门、各园区、各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新区各部门、各园区、各镇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新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新区监管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新区财政投资和以新区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部门管理和受管委会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资源环保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农业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根据新区党工委审计委员会安排对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依法属于新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履行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的工作职责。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依法组织审计新区监管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负责新区审计干部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11.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政务督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审计结果公告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编制新区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机关后勤管理、财务管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金审工程”建设和管理;承担网络、网站、公众号的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负责新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2.法规审理科。承担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制度的起草工作;审理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审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办理被审计单位在执行审计决定中需要审计机关协助执行的事项;承担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审计项目的统计及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报送工作;跟踪督办审计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审计整改及审计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开展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审计质量;指导、监督、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内部审计机构与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的协调、交流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内部审计师协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组织对内部审计机构开展业务情况的专项调查;组织对参与审计项目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考核。

  3.财政与重大政策执行审计科。负责组织审计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承担新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承担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牵头起草审计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数据采集、整理、综合分析利用;负责联络上级或外部技术力量开展计算机审计方法和信息化建设成果研究。

  4.党政与经济责任审计科。承担对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园区、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审计;承担国有土地出让金、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的审计;承担兰州新区管委会及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园区管委会领导干部的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5.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新区政府投资和以新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结)算审计;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担对重大社会公共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增加新区政府投资和以新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及关系新区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稽查职责。

  6.企业与金融审计科。承担新区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新区所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担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的工作职责。

  新区审计局核定工作人员31名。其中:正县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支总计3580.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08万元,减少4.6%。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9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4.84万元,占73.20%;其他收入507万元,占26.80%;较上年收入决算增加39.42万元,增长2.12%。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8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34万,占20.86%;项目支出支出1336.58万元,占79.14%;较上年支出减少163.5万元,减少8.83%。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7.61万元,较上年增加202.9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84.84万元,较上年数减少453.79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74.35万元。较上年数减少445.28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4.365万元,较上年数增加1051.82万元,主要为审计中介服务费支出。人员经费322.71万元,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取暖费、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51.65万元,主要用途包括委托业务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6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2.76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上年预算数无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6万元,费用较上年增加2.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三公经费无预算,费用为中期追加调整。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上年预算数无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租赁车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1.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我部门人员的工资以及绩效发放、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审计业务服务费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1026.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增多,支付大量审计中介服务费;二是各个科室开展审计项目数量增加,单位人员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共自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部门日常公务出行活动的开展。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2019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对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对预算进度依照规定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政府采购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兰州新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兰州新区审计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