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0/09/22/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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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和办法;依照规定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新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其他专项规划。
3、拟定新区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制度;负责新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组织新区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各类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方案和供地方案的拟制、审查、报批和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跟踪检查工作。
4、负责新区建设用地的预审、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作价出资或入股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工作。
5、负责新区土地储备、编制新区土地储备规划,拟订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对新增的建设用地进行统一征用储备。
6、负责新区勘察测绘工作;负责新区地政、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新区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新区地价管理、土地定级估价;负责新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出让地价、底价的评估审核和备案登记管理,组织并承办土地权属纠纷的调查处理。
7、负责新区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储量以及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区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矿业权转让审查、报批;负责新区新设置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和采矿权的有偿延续工作;审核建设项目选址是否占压矿床;负责矿业权年检;负责新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
8、负责新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参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新区地质环境的保护、开发、利用以及新区各类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的开发、申报和管理;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地质环境论证;负责新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长效机制建设。
9、依法对国家、省、市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的动态巡查;指导和依法查处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测绘等违法案件,协助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负责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
10、制定新区不动产登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操作规范等;负责新区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管理工作;负责不动产网络建设、数据汇交、数据互联互通、登记专网维护升级等工作;负责不动产政策法规的宣传、不动产业务的培训;负责新区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和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拟定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入库工作;负责新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和权籍数据库建设工作。
11、负责拟定新区土地征收工作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制定新区土地计划并监督执行。
12、负责建立新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新区辖区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处、政策法规和执法监察处、规划耕保与环境管理处、土地利用处、土地储备征收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管理局、规划编制处、规划管理处、市政规划建设管理处。人员总计51人,其中在编人员21人,聘用人员为30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收入总计19228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14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378.8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59.57万元。支出总计192284.26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952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9524.69万元,占100%。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9228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14万元,占0.3%;项目支出191705.12万元,占99.7%。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952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426.34万元,减少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实施。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228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367.33万元,减少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实施。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1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万元,占0.01%。卫生健康支出20.4万元,占0.01%。城乡社区支出178890.73万元,占93.03%。农林水支出1316.17万元,占0.6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454.05万元,占5.96%。住房保障支出26.11万元,占0.01%。其他支出500万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9.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39万元,较上年减少149.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等。公用经费48.75万元,较上年减少8.9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万元,为了节约公用经费开支,我局积极压减一般性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机要文件交换、日常工作检查巡查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维修、保养、过桥过路、ETC充值、停洗、保险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7万元,下降82.11%,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需要使用车辆及支付相关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派车用车。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上级部门到新区检查、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需要接待并产生相关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接待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5批次,6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维护费3.13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8.99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局实行计划管理,对公用经费节约使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现场勘查、市内因公出行、机要文件交换、日常工作检查巡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4.4万元,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其中兰州新区高铁商务区概念规划350万元;兰州新区国土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239.5万元;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178万元;兰州新区规划维护(2019年)49.8万元;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期)99.5万元;一张蓝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项目49.6万元;兰州新区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14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求的情况。
2、通过科学规范制定管理制度有效地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
3、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