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州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9/27/ 09:37 来源: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州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0〕47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省市驻区各单位:

  《兰州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州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新时代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兰州新区在理念、制度、机制、流程上探索创新、先行快试,加强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以更高质量信息公开助力兰州新区高质量改革发展。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1.加强权责清单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新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和变化,全面梳理本部门、本单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后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2.加强机构职能目录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要求,依法主动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部门、本单位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新区管委会工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3.加强政策文件公开。认真系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制发的政策文件,编制本部门、本单位制度文件汇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属于内部事务等文件外,能公开的主动在新区门户网站公开。对于新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时向新区法制部门审核备案,并做好“立改废”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二)围绕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推动新区综合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解读新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大力宣传新区绿色金融改革,承诺制、备案制、代办制等投资项目改革,告知承诺、容缺验收等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容缺受理、一照多址等商事制度改革,土地、资本、水电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创新举措和成效,为履行国家级新区经济增长极战略使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5.全面展现新区改革发展成就。围绕新区筹划建设十周年、获批国家级新区八周年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新区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空间规划、城市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跨越式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以民生福祉和社会治理发展前后的鲜明对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成就感,进一步坚定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三)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6.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政策文件,主动公开新区保市场主体、促进消费制定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及时发布新区经济信息,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尤其要加大各类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一线,直接惠企利民。(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7.全面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落实公文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采用动漫、视频、直播、图解、问答、H5等呈现方式,制作适合移动端传播的解读产品,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注重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及时性,切实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8.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信息公开。对兰州新区商事制度、投资项目、“互联网+政务服务”、土地供应等领域重大改革举措及政策性文件予以公开,持续完善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大力推行“不来即享”服务,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扩大知晓度,提高应用率,让更多的市场主体享受改革“红利”。(责任单位:经发局,各相关部门)

  9.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新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提升“窗口服务”质效,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部门)

  10.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五)围绕疫情防控加强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

  11.做好舆情信息回应。依托新区门户网站、兰州新区报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平台,及时转载国家、省上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威信息,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针对涉及新区的疫情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

  12.加强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3.做好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各园区管委会)

  (六)围绕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14.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机制。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的原则,在公文类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公程序,把准政策界限,从源头上杜绝“应公开未公开、不应公开随意公开”的问题。(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15.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正确执行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规定,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9月底前,全面建设完成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16.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除公开后会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对法定不予公开条例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以完善制度和机制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17.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根据新出台《兰州新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单位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账号新增、变更、注销、关停等备案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尽快清理整合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账号。鼓励政务新媒体制作发布原创性信息,及时转发热点信息和专题宣传产品,聚焦服务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求,推动更多民生事项“掌上查”“掌上问”。(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各相关部门)

  18.做好新区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优化网站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完善网站文件下载功能,提供多种下载格式,更好满足社会公众阅读需求。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2020年底前,新区门户网站完成IPv6改造。(责任单位:党工委办公室,各相关部门)

  (七)围绕构建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19.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底前,对照省级部门出台的26个试点领域的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组织镇(街道)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探索各园区管委会参照县(区)政府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鼓励各相关部门编制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依托新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20.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各园区管委会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园区管委会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答复工作,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各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的要求,各园区管委会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内设机构中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对照法定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好制定出台的政策解读,加强基础资料建设和管理,高质量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落实。

  (三)强化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底前,新区至少举办业务培训班2期,各园区至少举办业务培训班1期,实现新区、园区、镇(街道)三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稳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四)规范考核评估。对照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优化完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进一步规范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年底全面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新区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导向作用。

  各园区管委会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本方案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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