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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组织部

时间: 2020/09/2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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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职责

  新区组织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兰州新区党工委关于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和新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新区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

  (二)负责指导新区各党组织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党的组织力和组织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坚持健全党的组织制度;做好新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调查分析新区党员队伍建设状况,协调、指导、规划新区党员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管理;负责新区党代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新区各级党代会的指导工作。

  (三)负责指导新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和规划;宏观指导新区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改革、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协调组织新区管干部培训、中青年干部培训及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的培训。

  (四)负责新区干部宏观管理和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对新区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选拔任用提出意见并进行任免;协调指导和组织管理新区干部交流工作;负责新区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做好新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新区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负责研究制定新区绩效考核工作的规划、办法和相关制度;负责绩效考核的目标设置、日常监管、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等工作;组织实施新区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优化绩效薪酬分配,受理考核申诉工作。

  (六)负责新区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对新区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有关重要问题的案件;审理新区管理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七)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新区有关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指导、检查、综合协调新区人才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宏观管理新区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智力引进工作;建立健全职称评价制度;负责管理新区人才库,联系和组织部分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开展活动。

  (八)认真贯彻新修订《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组织实施和配套法规政策建设;负责研究指导和组织实施新区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制定新区工作人员招录计划,组织招录考试及其他公开遴选活动;负责新区干部的综合管理,以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定的落实,做好新区工作人员的调配录用、辞职辞退、奖惩、回避等工作。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制定新区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定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新区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做好退(离)休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办理新区干部工资手续;负责审核新区各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和人事奖惩中的工资升降工作;负责审核新区各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丧葬费、遗属困难补助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十)负责新区管理的重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考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

  (十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按照机构编制审批权限,负责新区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对新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新区各部门、各单位权责清单的编制、发布及动态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各类人才的培养与交流;负责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工作;负责新区人才招聘以及人才派遣业务;负责人才信息的收集与发布、人才的引进与输出、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服务、人事代理服务工作;负责新区人才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评先选优政策规定;负责规范新区评先选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建立科学的评先选优表彰激励审批制度,规范表彰项目设置,明确评选审批权限,把关评选推荐程序。

  (十四)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新区组织部内设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干部教育培训科)、调配录用科、机构编制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考核工作办公室(工资福利科)、人才工作科、档案信息管理科。2019年末在职人员32人,其中在编人员27人,聘用干部5人。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支总计5559.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9.52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减少,部分项目本年未完成结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82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4.44万元,占100.00%。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下降506.66万元,下降15.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734.59万元,支出下降782.86万元,下降22.26%,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部分项目未完成结算。其中:基本支出647.49万元,占23.68%;项目支出2087.1万元,占76.32%。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50.6万元万元,较上年增加7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大组工网建设经费12月底下拨未完成结算;大学生进企业补助及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费用2019年有所结转;基层党建的部分项目未完成结算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2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506.66万元,下降15.21%。主要原因是2019年较2018年项目预算收减。2019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968.8万元,增长了230.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部门调整增加了部分预算项目,年底转移支付(大学生进企业任职补助)计入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等。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3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782.86万元,下降22.2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当年未完成结算。2019年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8.95万元,增长219.59%。主要原因是大学生进企业任职补助属于转移支付项目,不列在当年部门年初预算中,但在部门总支出中反映这项资金;省市级拨入资金未列入当年预算,但计入当年决算总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5.84万元,占55.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372.48万元;人力资源事务(人才、人事、三支一扶人员、基层党建等)支出1193.36万元,比上年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 94.61万元,占3.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1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压减,结转经费弥补当年干部教育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1035.3万元,占37.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学生进企业补助项目属于转移支付省级资金,部门不列当年预算,在当年部门支出中汇总。

  4.卫生健康支出17.72万元,占0.65%,与年初预算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20.52万元,占0.75%,因人员增加比年初预算略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7.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02.71万元,较上年增加52.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干部选招增加了人员。公用经费44.78万元,较上年下降0.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最近两年公用经费预算压减。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下降0.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压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他省市组织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活动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压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5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1.33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印刷费、租用车辆维护费、职工福利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减少0.65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新区根据实际对公用经费预算近两年有所压减。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兰州新区组织部目前还未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