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核定兰州瑞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保障房二期AC区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时间: 2020/08/27/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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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瑞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核定保障房二期AC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兰瑞岭发〔2020〕32号)收悉。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发改委公告2018年1号)、《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的通知》(兰价办发〔2017〕79号)、《兰州新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办法(试行)》(新政发〔2020〕12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1.以上收费标准自2020年6月起至2021年6月止,如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具备双方协议定价的条件后,以协议价执行,并将价格报备我局。
2.水电气暖等代收费项目要据实收取,不得价外加价。
3.你公司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自觉接受价格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