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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 2020/04/1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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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委会,新区自然资源局、农林水务局、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各国有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冻融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甘资勘函〔2020〕7号)要求,现就做好兰州新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各项责任,细化工作部署,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冻融期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吸取以往教训,克服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要靠实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和监测人员责任,总结防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目前正处于全国上下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人员流动较少,人口集中程度较高,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就会造成大的生命财产损失。新区自然资源局、农林水务局、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信息研判,增强防灾能力。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监测;农林水务局、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地质灾害巡(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和应急处置等防治工作,重点对土地平整、生态修复、道路建设等项目区加强巡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防止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力量及时到位;各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力度,对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巡查检查,对因场地平整、道路建设施工等因素造成的大面积汇水、高切坡等隐患,要督促建设单位进行防护治理,并组织镇、村工作人员对自然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形成《巡查台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预报能力,特别是对新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落实监测责任人、具体监测员和监测预警措施等,研究制定后续防治措施,确保地质灾害发生时迅速反应、妥善应对,并及时向受隐患威胁单位及群众发放《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国有集团公司要紧盯场地平整、道路修建、房屋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隐患排查,严格按照防治措施,切实做好项目区域内各类隐患点的防护工作,对发现的大面积汇水、高切坡、电力杆线等安全隐患及时防护处理,确保不发生因工程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三、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宣传。各园区、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加大辖区及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和受威胁群众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切实增强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四、提前做好汛期应急值班和防范处置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隐患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加强雨雪冻融天气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联动协调处置。各园区要结合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提前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工作,应急人员要保持手机和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要实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制度,尽可能掌握隐患体最新变化情况,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抢险准备,确保灾情发生后能迅速反应、参与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第一时间报送有关情况。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