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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9年兰州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 2020/04/1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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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

  2019年,兰州新区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服务新区高质量快速发展为目标,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兰州新区各项动能快速释放,综合效应加速显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8.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获评“中国(区域)最具投资营商价值新区”、2019年度国家唯一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现了管理效率最高、运营成本最低、服务质量最优的目标。现将兰州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新区党工委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新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制定印发了《2019年兰州新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19年兰州新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顺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提供了重要遵循。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同步筹划、一体推进,指导新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先后多次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行政诉讼等事项。

  (三)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均由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了各项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均向省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请示报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普遍性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的意见建议。政府项目采购和公共服务购买事项全部按照财政部门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避免决策失误或者决策腐败现象发生。

  (四)加大行政决策内部合法性审查。为各部门统一聘请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和审查意见,及时发现行政决策和各类合同法律风险点,消除风险源,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依规。

  二、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制度体系

  (一)加强重点领域制度规范立改废工作。结合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际,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始终将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坚持先行先试,制定具体规范,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修改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全员绩效考核、全员绩效工资,充分调动了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修订完善财政管理、市场监管、土地管理、征地补偿重点领域的制度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原则规定和新区改革发展实际需要,由各部门调研、起草新区急需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据可依。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根据《兰州新区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的备案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新区法制机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管委会行政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保证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

  (三)积极推进《兰州新区条例》立法工作。在总结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新区组织起草了《兰州新区条例(草案)》,省人大法工委将《兰州新区条例》列为2019年立法调研项目。经论证修改,新区向省人大法工委提交了将《兰州新区条例(草案)》列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的报告。

  三、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治理能力

  (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新区领导班子带头定期学法制度。坚持管委会会议学法制度,每月管委会会议专门安排学法内容,集中开展法律知识学习,2019年,管委会会议学法11次,有效提升了管委会领导班子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专题法治培训。邀请兰州大学、省委党校等相关领域知名教授及律师临场授课,为新区干部讲授宪法、依法行政、行政征收、违建拆除等方面内容,有效提升了依宪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各部门也相应开展了各自领域法制培训工作,有效提升了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开展全员学法用法。新区各单位、各部门将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学习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新区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新区各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2019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网上培训,干部法治思维得到进一步强化,法治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部署要求。通过“互联网+政务”和大数据平台,兰州新区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次数,项目审批时长大幅缩短。依托大数据产业集聚优势和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行“承诺制、零收费、信息化、代办制”,实行“区域评估、多评合一、多图合一、多验合一”简易审批,率先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企业云档案等一体化政务服务,政务服务网上可申办事项由121项增加到761项,网上可办率达100%,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压缩到26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开办时间分别是国务院目标的1/4、1/8,营商环境改善成效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有力促进了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推行项目审批承诺制,推行“一窗受理、集中审批”服务模式,实行统一受理、部门联合协商、集中审核、统一发证。设立市政基础设施统一受理窗口,实施一站办结;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完善兰州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由“群众跑腿”向“信息跑路”转变;全面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分两批次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307项。二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企业和群众提供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逐项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降低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三是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制定《兰州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试点方案(试行)》,对中央和省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进行梳理,推行“零收费”试点工作,综合收费负担在全省最低,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四是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成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新区清欠工作会议,组织新区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欠款情况进行梳理,积极推进清偿进度。五是加强政务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兰州新区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兰州新区重点失信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兰州新区2019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细化和落实奖惩措施,提高信用制度公开度,进一步织密新区信用体系大网。六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树立服务意识。开设领导信箱、网上咨询、网上投诉、“好差评”等栏目,不断拓展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听取企业的需求和呼声,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新区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兰州新区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严格推进“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确保执法过程有章可循。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兰州新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实施方案》,交通运政、市场监管、卫计医疗等行业监管全部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执法部门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实行全程记录,确保执法全程有据可查。新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确定专职法制人员进行法制审核,生态环境局和应急管理局创新审核机制,设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切实解决执法不严的问题,有效提升了执法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组织新增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积极与省市司法部门就换证执法进行对接,及时清理不符合执法资格的人员,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三是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坚持处罚法定原则,严格区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除当场处罚外,被处罚人全部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罚没款项全部划入财政管理或上交,严禁自收自支,严禁私设小金库管理罚没款,罚款管理严格规范。四是严格执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新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等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细则和裁量标准,本着对行政处罚相对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每一件案件,确保行政处罚结果经得起法律和群众的检验。五是加强执法活动案例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行政审判案例和执法典型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新区各部门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新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进一步增强新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强化监督制约,保证行政权力依法运行。一是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其各部门自觉接受省市党委、人大、政府、监察(纪委)机关的监督指导,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各界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管委会及其各部门内部治理机构改革,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内部财务工作和领导离任的经济审计监督。建立和规范内部工作流程,严格依照规范流程开展工作、处理事务。三是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新区公职人员诚信建设,对新区县级以下公职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同时对公职人员基础信息、职责信息、社会公德方面的信息进行采集,纳入诚信档案统一管理。

  (五)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兰州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新区门户网站管理,科学合理设置版块,有力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辟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微平台建设、发布审核、引导回应等工作,建立新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联动机制,逐步实现了政务公开发布渠道多元化。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2019年发布转载解读政策信息400余条,真正做到了“应解读、尽解读”。进一步完善部门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对重要舆情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主动回应。2019年,接转“12345”民情通反应事项16000余件,积极回应了群众关切,有效引导了社会预期。

  (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度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考核与督查联动机制,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力发挥了人大代表在新区改革创新中建言献策的作用。2019年,针对代表建议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创新办理方式,推行“开门办案”和“全过程沟通”,有力保障了代表建议办理更精准、更符合代表本意。2019年,高质量办结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件,转办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引导代表委员参与行风监督、现身说法、关爱帮扶等活动,切实发挥了其围绕中心助力发展的积极作用。

  (七)健全制度机制,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枫桥经验”,夯实基层基础力量,构建社会矛盾在基层化解,社会纠纷在社区调解格局。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信访、调解等多元化的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防止校园欺凌、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2019年,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4%,主要刑事案件下降20.7%。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2019年,受理行政复议1件,同比下降90%。进一步提高应诉质量,做到关口前移,成立新区行政应诉协调领导小组和行政应诉团队,形成诉讼专题会议制度、行政应诉专报制度。同时,坚持用制度管事,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考核力度,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加大沟通调解力度,2019年,以新区管委会为被告的新案件20件,同比下降67%。三是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2019年,成立劳动仲裁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落实人民调解制度,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四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实行律师信访值班制度,引导群众合理解决自身诉求,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利益关切。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2019年信访批次和人数下降2/3。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一)深入开展了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同时设立了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宗教场所七个主题日,细化宣传主题,进行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全新区掀起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热潮。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下发各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新区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深入园区、企业、学校开展了法律宣讲进机关、进企业和进学校等“法律八进”活动。组织新区各园区,部门、单位20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 “七五”普法宪法知识答题竞赛,提升了干部职工宪法意识。2019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万余份,就征地拆迁、养老保障、劳资纠纷等方面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累计在新区报、今日头条等媒体刊发宣传报道20余篇。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全新区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有效提升。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完成新区66个村(社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2019年,共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次,审查合同提出法律咨询意见15余次,帮助群众代写法律文书240余件。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指导中川园区成立了兰石家园社区、瑞玲社区、宗家梁社区等11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79名人民调解员,并举办了两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019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推进,积极与法院对接,在新区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免于经济审查制度,开辟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400余次,受理援助案件90余件,挽回农民工经济损失6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公证服务便民高效,全面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绿色继承、家事综合公证法律服务等减证便民和小额继承免费办理措施,2019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70余件。为进一步解决广大群众小额继承难问题,简化办事流程,实现小额继承公证当天办理、快速出证,对于1000元以内的小额继承,实行免费办理。

  (三)深入推进平安新区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标本兼治、除恶务尽”的总体要求,累计侦办涉恶案件5件83人,破获刑事案件60起,提起公诉3件40人,判决2件22人,形成了强大震慑,匡正了社会风气。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得到了中央督导组和省委、省政府专项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责任,制定印发《平安新区建设责任制考评奖惩办法》。组织开展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矛盾纠纷“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行动和命案风险防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89件,排查化解易引发命案矛盾纠纷21起。持续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以“应评尽评、全面客观、查防并重、统筹兼顾”为要求,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不稳定因素。同时,建立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及安全风险联防联控、监测预警、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切实提升了社会稳定风险预控和应急能力。

  (四)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积极协调省厅、市局,完成了永登、皋兰两县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的系统信息移交,制定下发了《兰州新区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腕带应用监管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相关流程的通知》《全面落实“两个八小时”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实行GPS手机定位,重点人员佩戴电子定位腕带,全面落实了监管责任人,签订了监管责任书,实现了一人一档一卡管理和定期排查、重大事项报告、“双八”和请销假制度,安置帮教工作规范有序。

  五、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19年,兰州新区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兰州新区条例》需要加快出台。《兰州新区条例》被省人大列为立法调研项目,还未正式列为立法项目,影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8号)文件有关政策的落实,新区机构性质、人员编制、行政区划等事项的明确,还需省上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二是司法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尚未建立起司法行政指挥中心、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三是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上还有待加强。新区司法行政、生态环境等领域执法工作起步较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水平有较大提升空间。换证执法工作还需与省市司法部门进一步对接。

  六、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积极向省人大汇报沟通,争取尽快审议通过《兰州新区条例》,为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明确新区管理机构地位、职能,划转行政区划,尽快完成由经济开发管理机构向城市管理体制的转变;积极衔接省编办,争取批复设立兰州新区园区管委会。

  (二)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构建决策公开、民主参与的制度机制,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力度,提高决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提升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三)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机制,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网络公示制度,加强对执法监督指导。

  (四)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加大考核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把普法教育作为必修课,通过干部大讲堂、专题班、在线平台等形式,切实提高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和能力。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