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 2019/12/3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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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9]74号
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新区各国有集团公司,省市驻区各单位:
《兰州新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兰州新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9〕21号)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强化信用支撑,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力争3年内,基本确立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执法部门要以国务院相关部门编制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依据《行政处罚法》和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定由本系统行使的监管执法事项,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和新区实际,详细梳理、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需要增加的内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制(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依托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 统一建立兰州新区检查对象名录库,满足本级当前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需要。认真做好各相关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调整完善工作,并适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执法检查人员包括各业务条线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工作效率。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吸收第三方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参与,通过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工作,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三)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结合新区实际和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任务,于每年12月底前统筹制定下年度本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并报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重点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教育文化和公安部门优先作为发起部门,对相关重点检查事项实施综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同时充分依据职能,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对执法检查人员有限、不能满足本区域内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可与相邻区域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随机匹配。抽查检查可以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也可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部门应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六)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涉及特殊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对通过监测途径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在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行业、抽查区域及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新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新区各执法机构为成员的新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严格责任落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新区绩效考核体系,与部门月度、年度考核得分挂钩。各相关部门也要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人员工作态度、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执法部门于每年5月31日前、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半年、年终工作情况和抽查数据信息报联席会议牵头部门。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做好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制化进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充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量,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水平。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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