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2018年度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本级)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时间: 2019/09/20/ 16:55 

字号:[][][]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素质教育;研究拟定新区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新区教育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区城乡教育综合改革。  

  (二)编制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三)综合管理新区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的督导与评估;管理新区所属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制度和规定。    

  (四)负责新区教育系统的教师队伍及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局属学校和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五)规划和指导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    

  (六)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行政管理及各种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加强文化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文化人才教育规划和培训;组织新区体育竞赛,承办省、市开展的体育竞赛;负责新区广播电影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指导监测、检测工作;指导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参与国家、省、市各类展览、演出、比赛的组织和交流工作。    

  (七)依法审批、核发在新区范围内申办涉及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的行政许可和申报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做好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调研工作,抓典型,表彰先进,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有关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共性问题。    

  (九)联系对接省、市文联,承办相关业务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内设综合处(党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基础教育处(教育督导室、教育科学研究所)、职业技术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社区学院)、师资与培训处(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文化广电处(兰州新区群众艺术馆)、体育工作处,共7个处室。2018年末实有在编人员23人,聘用人员5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5,831.49万元,支出总计45,831.49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407.01万元、增长-17.03%,支出增加-9,407.01万元、增长-17.00%,本年度因新区部分新建学校项目及薄改项目减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82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02.14万元,占98.4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20.57万元,占1.54%。其他收入主要是上年度新区范围内横向划拨资金。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80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76万元,占3.15%;项目支出13,374.58万元,占96.85%;因新区近年来新建校舍较多,引进项目也多,所以项目支出比例很高。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022.15万元,较上年增加6,776.49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建设项目未完工,项目尚需在下一年度完工后进行待摊、结算分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940,835.49元,资金将在2019年安排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50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64.55万元,增长-47.65%。本年度因新区部分新建学校项目及薄改项目减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比上年度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24.45万元,增长54.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引进教师300余名,新建校舍及新建学校的办公用品的购置等造成超出预算金额。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37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98.54万元,增长-53.02%。本年度因新区部分新建学校项目及薄改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7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是2018年引进教师300余名,新建校舍及新建学校的办公用品的购置等造成超出预算金额。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95万元,占0.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引进教师300余名,新建校舍及新建学校的办公用品的购置等造成超出预算金额;教育支出12,753.24万元,占95.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3.90万元,部分项目未完工,造成未达到支出进度;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0.14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5.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马拉松等大型项目支出未列入预算;住房保障支出17.51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有16人从局内调出下放园区,公积金相应减少;其他支出100.92万元,占0.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未列入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3.15万元,较上年增加-321.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16人从局内调出下放园区。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相应减少。公用经费41.61万元,较上年增加-56.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约各类开销。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56.45万元,增长-57.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约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00.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新建学校办公设备等,购买服务主要是为各学校配备保安人员。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