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2018年度兰州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

时间: 2019/09/20/ 16:55 

字号:[][][]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兰州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新区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规划及人口计划生育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人口政策,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组织推进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拟订新区社会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效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四)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救援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I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并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承担市级权限内的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

  (五)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

  (六)组织实施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

  (七)完善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事业处康发展。监督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八)承担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贵任拟定基本公共卫生方服务规划标准及服务范围,建立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监督实施卫生和计生服务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技术质量控制与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技术风险防范,负责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和学协会工作。

  (九)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协同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综合治理。

  (十)负责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组织继续医学教育,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指导新区干部保健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组织实施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承担市级权限内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

  (十二)负责新区盐业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兰州新区食盐行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食盐市场监督执法、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核发等工作。

  (十三)负责新区红十字会相关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综合处、医政医改处、基层妇幼与人口处、疾控和法制监督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稽查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724.44万元,支出总计13,724.4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978.53万元、增长40.82%,支出增加3,978.53万元、增长40.80%,收入主要增长原因为2018年新增新区中川人民医院租赁费4000万元整,支出主要增长原因为2018年新增新区中川人民医院租赁费2000万元整;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经费(我局为该项目代建管理单位)2765.93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38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14.17万元,占98.00%;其他收入168.00万元,占2.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31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12万元,占6.44%;项目支出6,846.46万元,占93.56%;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06.85万元,较上年增加920.2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付中医院建设项目资金1400万元整;新区中川人民医院租赁费2000万元整;2018年新开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99万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21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0.79万元,增长75.77%。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新区中川人民医院租赁费4000万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90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新区疾控中心建设资金500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9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7.51万元,增长11.34%。主要原因是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及设备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7.52万元,增长-48.31%。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1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13.79万元,占98.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59.27万元,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住房保障支出16.75万元,占0.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是每年正常职级晋升增资影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1.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0.81万元,较上年增加-593.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元月份划转园区工作人员27人,减人减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0.30万元,较上年增加-83.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元月份划转园区工作人员27人,减人减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7万元,2018年元月份划转园区工作人员27人,减人减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因公出国(境)费4.96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14万元,主要用于外出监督检查、市内因公出行、基层业务督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费用管控,减少车辆损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外出监督检查及基层业务督导工作。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1万元,主要原因是杜绝了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2.2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2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14万元、印刷费2.7万元、差旅费6.42万元、委托业务费9.14万元,工会经费0.68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83.45万元,增长-67.43%,主要原因是2018年元月份划转园区工作人员27人,人员减少相应经费开支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检查、基层单位业务督导。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6.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9.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3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办公设备一批829.56万元;食品药品抽检、快检费用100万元;病媒生病防治费用35万元、生活饮用水检测费用1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