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3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2018/12/03/ 15:31
来源:兰州新区
经查,以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对以下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其中兰州新区现代农业联合会登记电话不能有效接通,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对无法送达社会组织依法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所列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社会事务处(兰州新区管委会8号楼1单元) 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逾期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9日
兰州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