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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11/ 11:04 来源:兰州新区

新政函〔2017〕277号

秦川园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设立秦川园区小横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2017年12月26日第20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小横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中快速路(经十五路),西至昆仑山大道(经十三路),南至秦川街(北环路),北至环城北路(纬七十二路)。

二、社区设立之初,以选派、聘用方式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待辖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时组织选举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批准设立后,由园区管委会统一管理,指导全面开展居民自治和居民服务等各项工作。特此批复。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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