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11/ 11:04
来源:兰州新区
新政函〔2017〕277号
秦川园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设立秦川园区小横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2017年12月26日第20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小横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中快速路(经十五路),西至昆仑山大道(经十三路),南至秦川街(北环路),北至环城北路(纬七十二路)。
二、社区设立之初,以选派、聘用方式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待辖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时组织选举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批准设立后,由园区管委会统一管理,指导全面开展居民自治和居民服务等各项工作。特此批复。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兰州新区